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贵州环保责任书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工程,是各市州与省政府签订的《贵州省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政府要求,第一批11个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中贵定海螺、清镇海螺、遵义汇川海螺、遵义县三岔拉法基4个须在2014年12月底建成投运;习水赛德、水城海螺、平坝台泥、玉屏科特林4个须在2015年6月底建成投运;黔西西南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大方垃圾发电和凯里垃圾发电3个项目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截至目前,贵定海螺、清镇海螺、遵义汇川海螺、遵义县三岔拉法基(厂区部分)已建成,完成目标任务;其余7个在建,其中玉屏科特林、水城海螺、平坝台泥、习水赛德4个分别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80%、30%、25%和15%,按照项目建设基本规律,水城海螺、平坝台泥、习水赛德3个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滞后;黔西西南项目、大方县垃圾发电和凯里垃圾发电3个正在平整场地和开挖基地,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请各市、州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目按期建成投运。
二、鉴于实际,省政府已同意调整第二批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第二批36个项目保留习水、水城、玉屏、盘县、正安5个项目(其中习水、水城、玉屏已调整至第一批正在建设),继续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其余31个取消或调整为垃圾发电及其他资源化项目。请遵义市、六盘水市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加快启动正安、盘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垃圾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建成投运。各地要认真梳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调整后的替代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垃圾发电及其他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逐步形成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垃圾发电及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多种综合处置格局。
三、各地各项目应主动做好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支持,多渠道筹措资助资金。据了解,清镇市尚未兑现协定的补助资金,目前清镇海螺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无法完成后期调试及试运行工作,请贵阳市协调解决。
四、各地应高度重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未按期建成投运的,我厅将上报省政府启动问责程序。
五、请各地严格执行周调制度,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请于2015年6月底和12月底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垃圾发电及其他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情况报送我厅。
联系人:省环保厅污防处 林凯
联系电话:85566901
传真:8557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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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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