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联合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部分产品技术导则公开征求意见,以下为原文。
两部门共同征求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部分产品技术导则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的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组织编制了关于保温材料(墙体和屋面)、墙体材料(块体类)、预拌混凝土、建筑玻璃、陶瓷砖(板)、卫生陶瓷等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4月30日前返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详细内容见附件)
联 系 人:何任飞 高 萍
联系电话:010-58934561,68205596
传 真:010-58933761,68205567
邮 编:100835,100846
邮 箱:herf@mail.cin.gov.cn,yclsjcc@mii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北京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附件:1.《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保温材料(墙体和屋面)(征求意见稿)
3. 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墙体材料(块体类)(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15年4月9日
编辑:周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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