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 长江中游打造中国经济第四增长极

上海证券报 宋薇萍 · 2015-04-07 09:26

  中国经济的第四增长极浮现。

  近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规划明确,要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规划》明确,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两广等重点轴线,形成多中心发展格局。

  上海市委党校研究院邹磊博士对记者表示,该规划的出台意味着,近年来较为沉寂的“中部崛起”再次得到决策层重视。湖南、湖北、江西正好位于“长江经济带”与“中部崛起”的交集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规划发展被纳入到了“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框架下进行部署,堪称“中部崛起2.0”版。

  “长江中游和长三角、成渝共同构成长江经济带的三大跨区域城市群,三者交相辉映,是拉动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的”三驾马车“。该规划的出台意味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推进将更为细化,更具针对性。”邹磊指出。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罗守贵则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这是从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中国经济第四增长极,将有利于推动该区域的联动发展,其中,武汉、长沙、南昌等城市的地位将得到强化。

  根据《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未来将在六大方面重点发力,分别是: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共建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共用、深化对外开放。

  其中,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规划》要求,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两广等重点轴线,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发展格局,促进省际毗邻城市合作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规划》要求,围绕提高综合保障和支撑能力,统筹推进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化水平。

  在产业协调发展方面,《规划》要求,依托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建立城市群产业协调发展机制,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基地,有序推进跨区域产业转移与承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对此,罗守贵表示,三地基础设施建设将首先获得利好,交通、水利等方面都将迎来建设高潮。其次,湖北、湖南在制造业尤其是新兴制造业方面都有比较好的基础,未来这方面的功能也将可能强化。

  邹磊也指出,面向该区域的新一轮基建投资将启动,后续会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资源投入作为保障。

  《规划》还要求,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依法落实《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罗守贵认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涉及三个省,虽然都属长江流域,但武汉、长沙、南昌等城市从地理上来说仍处于分散状态,从珠三角、长三角的发展经验来看,要实现一体化发展,跨省之间的协调需要三地政府做出更多努力,尤其是在发展前期,城市间的功能定位、产业定位以及相互之间的利益协调,都需要花很大力气。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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