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老虎”也真该发威了

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 2015-04-01 09:07

  环保部网站发了一则题为“河北实行环境违法‘双罚制' 企业相关负责人最高罚一半年薪”的消息。对这条消息比较关注原因本是在消息中透露了对建材同行玻璃企业的整治。消息称,自本月起至6月30日,河北省环保厅将对沙河市玻璃行业全部47家企业、90条生产线污染问题开展区域督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玻璃企业依法关停,对超标排放、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停产整改。不过在这则消息中突出的主题是,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河北省将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不仅要罚企业,还要罚主要负责人。还引用省环保厅负责人表态称,为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今后,河北省将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20%~50%的罚款。

  “今后”或可理解为从现在起,即对违法企业负责人也要不“客气”了。不过不太可理解的是,《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早在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八条为,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即该《条例》已施行已5年半还多了,难道之前只是“摆设”!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3月7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时说,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 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一周后3月1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时说,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环保等执法部门也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一时间以来,“棉花棒”和“纸老虎”已成为环保部门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渎职失职的代名词。既然《条例》早应在2009年7月1日起实施,不应是从“日前”起算的“今后”起实施。不过话还得说回来,环保部门现在发威虽迟了些,但不再是“病猫”总是件好事。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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