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进一步加大林场林区基建支持力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9日就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多年来,广大林业职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但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支持政策不健全、森林资源过度开发等原因,林业职工生活十分困难,民生福祉没有与国家改革发展同步。在这次国有林场林区改革中,要把解决林场林区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来抓,务必通过改革使林场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有一个大的改观,促进林场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改善林场林区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层面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现有投资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安排资金支持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能力,有效改善林场林区民生。同时,充分利用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中央政策机遇,切实改善国有林场林区职工居住条件,并统筹解决好职工管护站点用房问题。继续加大珍稀树种和大径级材培育投资支持力度,将国有林场林区建设成为国家最主要的战略森林资源培育基地。
从地方上讲,各地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将国有林场林区作为一项重要建设内容。国家结合现有渠道,加大对林场林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将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用于国有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核定国有林场道路属性并纳入相关省区市公路网规划。要利用好林业棚户区和林场危旧房改造等政策机遇,切实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积极推进深山远山职工搬迁。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按照方案和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
一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要把抓改革措施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一把手责任。
二要精心制订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改革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制订改革实施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搞“一刀切”。要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务必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都能更好满足职工诉求。
三要加强督查评估。要加强检查、跟踪落实,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发挥社会舆论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让群众来评估改革成效。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要问责。
四要建立配套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职工住房、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法和森林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监督机构设置办法、化解金融债务政策等。
编辑:周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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