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月份CPI同比增长1.4%
统计局网站10日消息,2015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4%,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2%。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1%。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0%;食品价格上涨2.9%,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0.9%。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进行解读表示,节日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环比同比涨幅双扩大。
从环比看,2月份CPI环比涨幅比上月扩大了0.9个百分点,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春节期间,鲜活食品需求增加,价格大幅上涨。鲜菜和鲜果价格涨幅较高,环比涨幅分别为13.6%和8.9%,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0.67个百分点,超过总涨幅的一半。从50个城市主要食品价格监测看,2月份西红柿、黄瓜、豆角、香蕉均价分别比1月份上涨了28.2%、24.7%、23.5%和9.9%。此外,水产品和肉禽价格环比分别上涨了6.1%和1.2%。二是2月份正值春运高峰,出行人数增加,交通、旅游价格上涨明显。从全国范围看,飞机票、长途汽车、出租车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3.0%、4.8%、1.5%;旅行社收费和宾馆住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7.5%和1.6%。三是节日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部分服务业用工紧缺,价格水涨船高。洗车、理发、家庭服务(保姆、钟点工等)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3.9%、7.2%和6.3%。
从同比看,2月份CPI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CPI同比涨幅扩大的原因,一方面是2月份环比上涨较多;另一方面是今年和去年春节错月,2月份的对比基数相对较低。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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