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装配式建筑切莫忽视安全

联合时报 · 2015-01-23 10:43

   按照标准的建筑部件规格,在工厂预制生产建筑构件,然后运输到工地,现场装配成建筑……相比传统建筑,这种“搭积木造房子”的装配建筑,虽有提高工程质量、节省人力、减少人力等诸多优点,但在推行、施工过程中,也需时时提防安全隐患。近期,徐汇区政协人资环建委联合九三学社徐汇区委、民革徐汇区委、致公党徐汇区委等民主党派,对这一现象进行调研。

  装配式建筑在施工中,往往要对墙板、楼梯等大型构件进行批量吊装,需要多人密切配合,如果稍有疏忽,就会发生误操作,引起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对施工人员及其家属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调研组认为,在推行装配式建筑时,要全方位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制度落实监督等举措,必须同时开动。有关部门除了践行实地安检外,还要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安装摄像头,全面覆盖塔吊区域,便于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对于施工人员、尤其是第一线的操作工人,主管部门应联合专业单位,对其进行专业技术的培训和安全防范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此外,装配式建筑施工对于吊装设备,有很高的性能要求,若设备在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就会伤及周围人员,造成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等事故。为此调研组呼吁质检部门对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测,确保正常运行。

  按照规划,2014年,本市各区县在住宅供地面积中,须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25%的装配式住宅,今年这一比例提高到50%。到2016年,外环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同时,本市内环线以内地区、徐汇滨江、浦东前滩、世博园区、临港地区、虹桥商务区等“十二五重点开发区域、大型居住社区和郊区新城,是装配式建筑的重点发展区域。按照政策规定,政府和国企投资的项目,应优先发展装配式建筑。

  鉴于装配式建筑和传统建筑施工方式不同,调研组提出,对于非大型地块内的同一类建筑,不能硬性地将两种建筑按比例分割,导致多种施工作业互相影响,造成安全风险。相关部门应从整个区域范围内统筹考虑这项举措。

编辑:王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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