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未应急减排,两混凝土企业被查封

亳州晚报 · 2019-12-30 10:31

       日前,亳州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按照要求,混凝土企业应该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停产。但谯城区两混凝土企业并未落实,相关设施随即被依法查封。

  有市民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谯城区城父镇、立德镇境内混凝土企业没有停产,偷偷生产经营。12月22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直属二支队执法人员,在位于谯城区城父镇的亳州市铸鑫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要求企业相关负责人提供进料、销售台账,并配合执法人员查看视频。等待了两个小时,企业相关负责人迟迟未向执法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和监控视频。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公司过磅室内,看到12月19日至12月22日进料记录单,进料频繁,疑似存在擅自生产行为。

  执法人员在亳州市铸鑫建材有限公司办公室,看到一张办公桌上的电脑就是监控视频的主机。执法人员查阅监控视频发现,铸鑫建材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减排措施,偷偷生产经营。执法人员调取监控视频发现,12月16日、12月19日、12月22日该公司搅拌车,正在进行接料作业。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直属二支队执法人员王运坡介绍,12月8日亳州市启动了亳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亳州市铸鑫建材有限公司纳入II级响应企业名单,应该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停产。

  据介绍,亳州市铸鑫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执法人员对亳州市铸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该公司混凝土搅拌设施实施了现场查封。下一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公司从严从重处罚。

  同样是在12月22日,位于谯城区立德镇的亳州市鑫旺建材有限公司没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实施停产,生产设施被依法查封。

  在亳州市鑫旺建材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直属二支队执法人员看到,搅拌站外停靠着混凝土运输车辆,冲洗平台附近地面存在灰尘和轮胎印。搅拌站内有一座搅拌塔,物料棚内堆放着物料,疑似存在近期生产痕迹。

  亳州市鑫旺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12月18日、12月19日晚上,他们公司少量生产了一些混凝土。

  王运坡介绍,亳州市鑫旺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他们将依法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对亳州市鑫旺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设施进行了查封,下一步还将依法作出处罚。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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