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 31日复牌
山推股份12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于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复牌。
编辑: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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