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当走依法治污之路
时值岁尾,雾霾时时来袭。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环保政策与举措紧锣密鼓地出台,在此环境下,水泥业依法治污迈开新步,亮点频闪。从政府部门、协会组织到企业个体,均面临新机遇与新挑战,水泥产业环保治污有望进入新的转折期。
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4〕56号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11月24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上,一些违法生产的企业被重点点名。第二天,包括向阳水泥厂在内的多家企业被断电停产。
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1月27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地市及省直管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在淮南海螺水泥公司,召开全省水泥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示范现场观摩会,以推进全省水泥制造行业粉尘危害治理达标工作。
11月28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修订草案针对部分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增设了按日连续计罚制,这也是京津冀地区首个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的政策,该项处罚没有上限。
12月1日,东北三省开始实行水泥错峰生产,10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统一停窑,持续至明年4月1日止。
200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正式实施,新环保法加大了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我们可以看到,当前,在水泥业践行环保、治污战霾面临新契机的同时,依法治污还有许多阻力。
例如,一些政府部门对社会管理、环境管理工作的缺位,政府管理还停留在靠一把手过问才能解决问题的传统模式,而不是依靠法治去解决问题。
又如,一些省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没有落实到位,存在监督缺位、执法不力问题,值得认真改进。
再者,尚有不少水泥企业对新环保法知之甚少,甚至心存幻想。
“按日计罚”、“排污许可证”、 对违法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这些都是新修订的环保法的内容。可以预测,从现在开始,水泥企业将面临一个全新的、更加严格的环保执法环境。依法治污,将成为2015年水泥业主流。
编辑: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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