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管桩标准大修 力撑徽派建筑
在重振徽派建筑、再展徽匠雄风的今天,作为安徽建筑业“基石产业”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迎来了标准的“大修”,从而使我国传统建筑最重要的流派之一——徽派建筑又有了更坚实的质量标准支撑。
新规将管桩适用高度升至100米以上
10月14日,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安徽省建筑业协会桩基础分会承办,建华管桩控股有限公司协办的安徽省地方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 DB34/5005 2014,以下简称2014版《规程》 宣贯会在合肥举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省内主要设计院、审图公司、监理公司、质监站(局)、相关桩基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出席会议。会议研讨了2014版《规程》在拓展管桩使用范围、解除对管桩应用不合理限制等方面产生的重要作用,认为2014版《规程》不仅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在现实指导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据记者了解,2014版《规程》取消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发布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 DB34/T1198-2010,以下简称2010版《规程》 对60米以上建筑物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限制,并且将管桩适用高度提升至100米以上。同时,《规程》由2010年的推荐性标准转变为2014年的强制性标准。目前,新版规程已于2014年5月15日批准发布,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建出席会议并指出:近几年安徽省建筑业发展较快,建筑物的单体高度和体量越来越大,对建筑基础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自2004年开始在安徽省应用以来,逐渐成为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一种重要的建筑基础形式,用桩量超过50%。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现状并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安徽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管桩标准编制和宣贯活动,以此推广、促进管桩的应用,构建更为完善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混凝土管桩在国外应用已有近百年历史,近20年来,我国管桩应用也非常广泛。2004年以来,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安徽省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逐步得到应用,并以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可靠和绿色环保的诸多优势,成为安徽地区设计人员首选的建筑桩基类型。随着管桩产量和使用量的大幅提高,2010年,安徽省住建厅发布了2010版《规程》,对管桩生产、使用进行规范和指导。2014年,随着对管桩产品研究的深入、管桩应用实际经验及科研成果的积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对2010版《规程》进行修订。
为徽派建筑保驾护航
专家认为,徽派建筑造型丰富,讲究立体和承重,在空间结构上有着严格要求,与2010版《规程》相比,升级后的新规程不仅对管桩生产原材料的要求、管桩最小配筋率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同时也扩大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安徽省的适用范围。2014版《规程》拓展了管桩产品的使用范围,解除了对管桩使用的不合理限制,很多技术数据做出有利于管桩应用的修订,比如将此前部分地区限制使用管桩的建筑高度从60米提高至100米以上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明确了“当建筑物高度大于60米时,应设地下室;当建筑物高度大于100米时,宜选用桩径不小于600毫米的PHC管桩(即先张法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
李建认为,2014版《规程》针对安徽省特有的地质情况和建设需求,对国家现行标准作出了补充和完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修订过程中,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视下,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牵头的《规程》修订组做了大量富有创新性的工作。2014版《规程》增设了强制性条文,能有效解决安徽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生产、设计、施工与检测的标准化问题,拓展了其适用范围,同时更能保证安徽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他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2014版《规程》条文的学习宣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管桩应用各环节的排查管理,严格监督2014版《规程》的贯彻情况、推进标准实施工作。
专家权威全面解读新规程
宣贯会上,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郭杨,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杨成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院长、总工程师朱兆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铁隧道及地下空间专家组组长、管桩国家行业规范主编、建华管桩集团副总裁张雁分别对《管桩规程的修订情况及其在老黏土地区应用的关键技术》、《管桩在应用中的具体事项》、《浅淡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工程中的应用》、《管桩抗震性能初探》等关键技术内容进行了讲解。为进一步加深与会人员对此次《规程》修订情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了解,国内建筑基础领域的专家们还针对2014版《规程》的新特点、新突破进行了分析解读:
——郭杨介绍了2010版《规程》在安徽省的应用情况,解释了此次《规程》修订的依据和相关条文,并针对管桩在老黏土地区使用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特殊地质地区的桩基施工技术规范提供了专业的分析和指导。
——杨成斌从辩证的角度对管桩产品进行了分析,他指出,管桩作为一种定型的工业产品,天然具备质量可控、易控、统一性好、离散性小的特点,广泛适用于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基础工程,但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也应杜绝不规范的操作方式,并再次肯定了此次《规程》修订的重要意义。
——朱兆晴介绍了管桩在国内外的使用历史和国内管桩标准(规程)的现状,提出要科学合理使用管桩的建议,即:一方面管桩的使用要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操作;另一方面,对于管桩在地震区、软土区、老黏土区和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不能盲目地加以限制,而应以相关的技术规程、实操经验和研究成果作为指导。
——张雁作为2014版《规程》审查组成员之一,对新规程给予积极评价,他认为修改后的2014版《规程》结合了安徽省的实际地质情况,总结吸纳了近些年管桩在安徽省内的应用经验和成果,在国内各地方标准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规程》由2010年的推荐性标准转变为2014年的强制性标准,将对统一安徽省内地市标准规范、促进管桩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张雁还从日本、我国台湾和唐山等地震多发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成果出发,结合天津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院校的研究成果,以专业的论证和翔实的案例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管桩的抗震及水平承载性能。
据了解,在修编工作中,标准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管桩产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与会人员认为,2014版《规程》的推出,将使更多科研成果实现转化并广泛应用,是一项利在国家、造福行业、促进建筑业安全质量的工作。随着新规程的宣传、推广和施行,将打消部分地区对管桩使用的误解和疑义,给我国管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极大利好。
正如建华管桩集团副总裁杨余明所说,2014版《规程》的修订宣贯对管桩生产企业在材料选用、工地现场检验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要求,同时也让设计人员对管桩的应用和成果转化更有信心,将推动我国预制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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