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对重点污染源停产限产

燕赵都市报 · 2014-11-05 09:28

  为切实做好空气保障工作,邯郸市制定了《空气质量保障预案》和应急强制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采取停限产、停工等措施,保障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在燃煤控制上。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除涉及民生和其他特殊用途外,原则上停止使用。在工业排放控制上。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低于30%的原则,对全市106家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在移动源污染控制上。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和进京车辆的检查、疏导,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在扬尘治理上,对主城区168家重点施工工地及各县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

  邯郸市加强对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让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11月1日至12日期间,邯郸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电力等重点行业烟气排放的管理。

  邯郸对实施停产、限产的重点企业和停工工地,将派出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

编辑:周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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