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混凝土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混凝土是一被广泛应用的表现力丰富的材料,尤其是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的今天,混凝土行业更在在快速发展后成了影响建筑物质量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混凝土行业规模巨大,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混凝土国,年产值高达2.4万亿人民币。政府在这样一个影响巨大、规模巨大的行业中起什么作用,如何管理好这个行业,是一艰巨的问题。
我国混凝土行业的现状
质量管理失控,建筑质量受到严重威胁
目前我国混凝土的行业管理混乱,混凝土质量管理失控,建筑质量受到严重威胁。在许多地区,混凝土的“阴阳配合比”现象虽是被逼无奈但破坏了企业应有的诚信经营;企业设专人编造数据和文件应对检查和评比,并非是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的分析利于质量的控制。原材料质量堪忧,有些水泥企业为降低成本全然不顾混凝土生产需要而改变配料和工艺,致使混凝土质量下滑而有关各方并不清楚;大多数骨料企业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完全不按混凝土质量的要求生产石料,质量波动大。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完全掌握在农民工手里,他们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没有长期的从业经验,仅仅是凭力气在挣钱,为加快施工,工地加水现象严重。
投资者众,专注者寡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强劲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材料行业的产能得到了快速的扩充。由于混凝土企业初期投入少、建设期短 、土地可租赁、设备及原材料可赊销、普通产品技术含量低等原因,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进入混凝土领域。他们中有来自建筑企业,将过去内部的材料供应场转换为既为内部供应又向同行供应商品混凝土,熟悉建筑企业对混凝土的需求,与施工企业有着天然密切和合作配合关系是优势。他们中有来自建材企业,通过纵向一体化扩展业务范围进入混凝土行业。他们熟悉建材行业特点,掌握资源,同世界大型建材企业一样,享有协调发展水泥、石矿、混凝土的经验。他们中有来自混凝土设备制造企业,凭借对设备的了解和市场的渗透进入混凝土行业,他们精于生产过程的控制,对于现代的设备技术应用得心应手;他们中有来自物流企业,凭借对混凝土的运输和泵送过程的管控经验而进入混凝土行业;他们中有来自商贸企业,凭借对市场管控的经验和对贸易规则的精通而在混凝土市场如鱼得水。他们中也来自国外的投资者,凭借长期国外同行业的运营经验而在国内混凝土行业风生水起。 纵观混凝土行业的投资者,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仅仅是因为混凝土是个容易赚钱的行业而进入,并没有打造百年基业的长期打算。
恶性竞争,盈利的捷径手段不是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混凝土,它没有成品库存、订单生产、客户零点要货,使之在业务服务模式上更类同于餐饮服务业;在产能利用上永远存在有限的供应能力和瞬间客户需求汇集不可调和的矛盾。混凝土是表现力超强的材料,其产品品种众多,性能和品质要求繁杂,客户需求多种多样,从解决方案提供者的角度,混凝土是一个科技型企业;在企业科技开发能力上也不可能消除有限企业创新能力与客户不断变化和提高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混凝土产品品质和性能受多因素影响,原材料品质、配合比、原材料差异、天气变化、运输距离、道路状况、搅拌站设备类型、运输设备类型、泵送设备类型、施工工艺、施工部位、施工养护、员工责任心等,且很多是非机械设备控制因素,任何因素变化超出预期都会造成混凝土质量的失控,因而混凝土是多环节复杂生产工艺企业。由于中国建设市场的特殊性及中国的发展模式决定了中国混凝土主销售方式为赊销方式,决定了应收账款和坏账在短期内仍将是困扰混凝土企业的一个难题。建筑市场的低价中标,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对严把混凝土质量关的选择,使得弄虚作假、低价劣质的混凝土大有市场,甚至个别人员因个人私利而选择高价劣质的混凝土,使之成为腐败的温床。混凝土市场的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也加剧了质量管理的风险和应对的难度。个别企业和个人利益熏心,在原材料中以次充好、掺假、使用不合格海沙等更是严重影响混凝土质量控制。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错位,监管失效
政府部门以资质为主要手段管理混凝土行业已经过时,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管理在20多年前混凝土刚刚起步的时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时至今日,已远远不能当前的形势和国情。无资质生产混凝土和借照经营猖獗;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登门检查依资质生产混凝土的企业,但对无资质企业避而不见,缺乏打击非法生产;执法部门介入混凝土的具体生产管理,检查配合比、检查投料,确无力去惩处建筑施工现场的因任意加水而导致混凝土质量失控的行为。以资质等级区分混凝土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和实力大小,更是将应该由市场去管理的内容错位掌握在了政府部门手中。
改变我国混凝土行业管理现状的关键在政府
政府要推动立法
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混凝土法》进行立法。对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的各因素和各环节,原材料与选择、混凝土配合比设定、混凝土生产、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泵送、混凝土施工、混凝土拌合物交付前后的检验等分别做出法律界定。
政府要依法管理
取消混凝土企业资质管理的行政审批。混凝土企业只要取得企业经营执照,就可以生产、销售混凝土。国家可以通过立法,确定混凝土企业营业执照取得的入门条件。借鉴政府机构对食品和药品管理的机制和力度,加强对混凝土工程质量的依法治理。
政府要作为
政府机构接受社会举报,依法严惩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混凝土。建立举报查实奖励制度。严格执法,凡违反法律的相关各方和个人均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姑息。
政府要被监督
建立举报必查制度,利用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岗位监督的体系防止政府机构人员不作为。
编辑:王欣欣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