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推广散装水泥共节约水泥包装袋12.37亿只

河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李延明 · 2014-10-24 09:04

  2013年,河北省散装水泥工作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年初确定的整体工作目标,立足实际,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3年,河北省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8001万吨,同比增长990万吨,增幅14%;全省平均散装率达到63%,比上年末提高了8.39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散装水泥量、水泥散装率大幅提高。散装水泥量稳居全国第五位,水泥散装率由去年的第十二名上升到第七名,跻身全国前十位。

  截止到2013年底,河北省成规模预拌砂浆企业18家,新增企业7家,增加产能28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能力突破700万吨,为城市“禁现”奠定了基础。

  2013年,河北省推广散装水泥共节约水泥包装袋12.37亿只,折合节约标准煤122万吨,减少水泥损耗365万吨;减排水泥粉尘34万吨、二氧化硫1.53万吨、二氧化碳492万吨,为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3年,河北省以散装水泥立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

  一是《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河北省是较早提出散装水泥立法的省份,立法工作已启动多年,由于种种原因进展缓慢,落在江苏、湖南等省的后面。为使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省散装办做了大量工作,配合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与相关厅局反复沟通协调,多次深入地市及企业调研,对《条例》草案修改十余次,最终于2013年7月23日通过了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一审,11月28日在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河北省散装水泥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散装水泥发展进入新时期。

  《条例》对鼓励、扶持及监督管理散装水泥发展的具体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对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范围及时限做出了明确要求。为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省散装办在短时间内起草了《河北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样本》、《河北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水泥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技术条件》、《河北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验收办法》、《河北省编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专项规划提纲》,随着这些配套文件的出台,河北省散装水泥管理工作将进一步提升。

  二是预拌砂浆行业快速发展。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是国家保护环境、减少城市粉尘污染、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一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禁现”政策,河北省、市两级散装办多管齐下,破解制约砂浆行业发展的瓶颈。

  首先从政策、资金上支持预拌砂浆企业发展,为实现“禁现”提供保障。自从商务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市积极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步推进“禁现”工作。石家庄、邯郸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预拌砂浆推广工作和城市“禁现”文件;唐山、张家口、保定、邢台、沧州、廊坊、衡水多部门联合转发或下发了城市“禁现”文件。“禁现”工作进入实质性推动阶段。

  2013年,继续加大了对预拌砂浆企业的扶持力度。省散装办投入专项资金130多万元,其他市积极跟进,全年共有7家大型预拌砂浆企业建成投产,新增产能280万吨,全省产能突破700万吨。

  其次是加快砂浆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目前大部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自备生产、运输、储存设施。这种“小而全”的模式投资成本高、设施设备使用率低、专业化水平差,导致砂浆售价居高不下。怎样解决砂浆物流问题呢?要鼓励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专业物流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组建若干家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加强砂浆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物流效率;合理规划布局建设配套中转库等物流设施,推广使用大吨位专用运输车。2013年,邯郸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以资金为纽带,砂浆企业共同投资的模式,组建了邯郸市鸿跃预拌砂浆配送有限公司。廊坊市依托京津优势,由物流企业独立投资,组建了三河天龙物流有限公司,为河北省砂浆企业产品辐射京津冀创造了条件。南北两个不同模式的现代化专业物流公司的组建,为全省砂浆物流体系建设提供经验。

  再次是规范行业管理。为加强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散装办继续对砂浆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到2013年底,全省共有18家企业备案,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为行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鼓励发展散装水泥的一项经济政策,对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2013年,省散装办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专项资金政策,努力提高专项资金的征收率。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水平。2013年4~5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了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检查工作,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全省专项资金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是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不断完善。2013年,为确保全省目标任务完成,省散装办继续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与各市散装办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定期分析调度机制,稳步推进目标落实。各市紧紧围绕责任目标 ,层层分解,狠抓落实。通过全省各级散装办努力,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

  同时,根据河北省发改委的统一要求,省散装办不再进行全省散装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也不再安排其他评比达标活动。

  五是散装水泥宣传活动丰富多彩。2013年,省散装办配合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发展散装水泥,建设美丽家园”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在全省集中、统一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日常宣传工作中,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印发宣传册、发布公益广告、举办知识讲座等专题活动,向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及应用是节能减排、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取得良好效果。

  河北省散装水泥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和肯定。省散装办获得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被省发改委评为2013年先进单位。

  2014年,省散装办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社会为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散装发展条例》为保障,突出改善“两个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全面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加大“禁现”力度,着力改善当前河北地区大气污染,力争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9000万吨,散装率达到60%。为实现今年的目标任务,河北省散装办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散装水泥工作再上新台阶。《条例》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河北省散装水泥的发展。为了贯彻落实《条例》,省散装办首先是广泛宣传。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宣传《条例》,印制必要数量的法规读本,用于宣传、分发。其次是做好动员。组织召开全省散装水泥行业《条例》宣贯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结合执法实际,积极学法、用法、普法,通过各种渠道将《条例》精神落实到相关企业。再次是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将《条例》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对全省散装水泥执法人员分批次、分阶段全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大力推动预拌混凝土向县域发展,循序渐进推广预拌砂浆。首先,扩大商品混凝土“禁现”范围,由省辖市城区逐步向县(市)城区延伸。各市在城市城区实施全面“禁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县级城区“禁现”区域,并逐步发展到城市郊区和乡镇。同时,加大行业自律建设,防止恶性竞争,促进预拌混凝土健康发展。全省多数县(市)预拌混凝土工作发展迅速,部分县(市)还下发了城区“禁现”文件和规定,大部分扩权县(区)的搅拌站已开始向农民建房供应混凝土,这些县(市)的经验与做法对推动预拌混凝土在县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其次,加快预拌砂浆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文件精神。推广使用预拌砂浆,首先要编制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发展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及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备案制度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向预拌砂浆行业投资,扶持预拌砂浆生产和物流配送企业发展。坚持分步推进,以推广普通干混砂浆为主,特殊砂浆为辅,先城区后郊县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执法力度。重点解决预拌砂浆生产、运输、施工工程中的技术难题。抓好生产企业与物流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设施配套工作。将石家庄市、邯郸市列为推广预拌砂浆的试点城市,摸索对预拌砂浆从生产企业布点、产品配送、资质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运作机制,做好在建筑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政策研究和市场培育工作。

  三是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返退和使用管理工作。在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的领导下,加强对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 今年河北省散装办继续开展全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使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做到足额征收、按时返退。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重点支持能够引领当地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龙头项目,引领社会资金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的投入,促进河北省散装水泥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是找准突破口,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 各设区市分别抓1~2个农村“推散”工作试点,力争树好农村地区“推散”榜样。“以点带面”,稳中求进,逐步推广。在乡镇、农村自建房中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对经济较发达、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从发展预拌混凝土入手,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力争今年在农村发散面和量上有所突破。

  五是提高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工作,向社会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消费者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提高使用散装水泥的自觉性。

编辑: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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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3: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