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公开433家企业污染监测信息
记者10月14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为确保公众环境知情权,山西省43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将对社会公开。
据悉,山西省今年有433家企业被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包含了绝大部分重污染行业的企业,以及曾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工业企业等。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将通过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每月至少公开1次。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在季度末或季度结束后进行一次性公开。
据了解,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各开展监督性监测的企业所在地、企业名称、污染源及监测点位名称、监测日期、监测指标名称、监测指标浓度、排放标准限值、按监测指标评价结论、超标倍数以及未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原因。
与此同时,山西省环保厅将在每季度结束后,及时向全省通报上一季度各市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状况和11市排名情况。环境监测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指标监测,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生产期间的主要污染物每月进行1次监测,每年开展2次全指标监测。此外,对存在超标现象的,将加强监督性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编辑:王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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