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年发行地方债571亿 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

河北青年报 · 2014-09-05 10:22


  8月最后一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161票赞成、2票反对、7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其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是预算法修正的一项重要内容。

  河北的地方债情况如何,又主要用作哪些用途呢?记者了解到,由财政部代理招标的河北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发行总额度148亿元。

  现状

  河北地方债 优先用在棚户区改造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资金使用方向,2014年募集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据了解,本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为固定利率付息债,其中,3年期59亿元,5年期59亿元,7年期30亿元。经投标确定的3年期、5年期、7年期票面年利率分别为4.01%、4.12%和4.5%。

  统计

  5年累计发行地方债571亿元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省财政厅发挥地方政府筹融资功能,借力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2009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来,河北省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71亿元,主要用于河北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缺口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河北省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缺口等。利用地方债,河北办成了地方政府多年来想办而无力办、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民生项目,为推进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创新

河北省正探索“自发自还”试点准备工作

  今年5月底,财政部宣布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十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6月23日,广东省首个“吃螃蟹”率先启动试点,7月11日,山东省紧随其后加入试点。

  为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加快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河北省财政厅也正着力探索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准备工作,积极研究建立符合省情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披露、承销团组建和发行兑付等有关制度。

  争取早日实现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以较低的成本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编辑:周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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