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设建筑石料类开采区内采矿权从78个减为23个
近日,河南省印发《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露天矿山整合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按照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开发利用规模化、保障发展有效供给、结构调整切实优化的原则,对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和济源示范区等范围内的建筑石料类矿山进行规划布局,实现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建筑石料类矿山开采秩序明显规范,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有效缓解建筑石料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充分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对建筑石料的需求。
据了解,去年河南省建筑石料类矿山证载生产规模为2亿吨/年,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上日益增长的石料需求。《方案》确定安阳县水冶镇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等14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共计划投放 23 个占用资源储量达 5000万吨以上的建筑石料类开采规划区块。通过整合,拟设开采区内采矿权从 78 个减为 23 个,资源储量由 6.2 亿吨增加到 35 亿吨, 按照 8~10 年的开采周期,每年可提供 3.5亿~4.5亿吨,可大幅度提高石料市场保障能力,缓解供需压力;拟设区块运输半径以50公里以内为宜,不超过 100公里,辐射范围为市域周边不超过 100公里的区域, 空间上分布均匀。
《方案》要求,有关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开采过程中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对开采终了平台进行生态恢复,将开采过程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矿山闭坑治理后各类场地应达到安全稳定,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方案》提出,拟设建筑石料类规划区块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出让采矿权要坚持先勘查后出让。所有矿权出让通过招拍挂等市场方式确定实施开发主体。各地在采矿权出让前协调应急、环保等相关部门完成采权设置前的审查与准备工作,使采矿权竞得人可直接进场开展矿山建设。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通过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督等部门在矿山管理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审批、生产、安全、环保等各个环节无漏洞监管。对违反要求的矿山,要限期停产整改。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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