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8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

奥克股份 · 2014-08-22 13:19

  股东大会时间:2014-08-22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增加经营范围项目,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订。

  对经营范围的具体修订如下:

  原经营范围:“生产:聚乙二醇、聚醚、化工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环氧乙烷、烯丙醇、苯酚凭许可证经营至2016年11月9日,其它危险品不得经营),本企业自营进出口;表面活性剂、聚羧酸聚合物、环氧烷烃类催化及聚合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修订后的经营范围:“生产:聚乙二醇、聚醚、化工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环氧乙烷、烯丙醇、苯酚凭许可证经营,其它危险品不得经营),本企业自营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表面活性剂、聚羧酸聚合物、环氧烷烃类催化及聚合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范围的变动,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宜。公司经营范围变动以后,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具体修订如下:

  原文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聚乙二醇、聚醚、化工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环氧乙烷、烯丙醇、苯酚凭许可证经营至2016年11月9日,其它危险品不得经营),本企业自营进出口;表面活性剂、聚羧酸聚合物、环氧烷烃类催化及聚合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修订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聚乙二醇、聚醚、化工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环氧乙烷、烯丙醇、苯酚凭许可证经营,其它危险品不得经营),本企业自营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表面活性剂、聚羧酸聚合物、环氧烷烃类催化及聚合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和变更须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参阅。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全文于同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参阅。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建民、刘兆滨、董振鹏、孙玉德作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全文于同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参阅。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参阅。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建民、刘兆滨、董振鹏、孙玉德作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行权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增发新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建民、刘兆滨、董振鹏、孙玉德作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编辑:袁燕萍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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