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中国证券网 · 2014-08-16 11:24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15日称,为确保实现“十二五”碳强度降低目标,我国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今年将首次开展考核评估。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对各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各项目标责任进行评估。

  我国已提出,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

  根据评估办法,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在考核评估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在考核评估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等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编辑:方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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