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将用三年时间来完成鲁甸震区重建

中新社 · 2014-08-14 09:12

 8月12日,由云南和四川两省气象局组成的防雷应急组,在龙头山镇灾民安置点安装避雷针等防雷设施。

8月12日,由云南和四川两省气象局组成的防雷应急组,在龙头山镇灾民安置点安装避雷针等防雷设施。

  记者13日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改委已安排2亿元人民币抗震救灾应急工程资金,预计用3年时间完成所有工程恢复重建任务。

  8月3日发生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的6.5级地震灾害,造成震区两市四县108.84万人受灾,并重创了当地经济,造成约610亿元的经济损失。

  云南省发改委表示,2亿元抗震救灾应急工程资金是用于震区供水、道路等工程的应急抢修以及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目前已组织收集汇总灾后重建项目,编制重建规划前期工作文本。初步考虑通过3年建设,使灾区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经济水平全面恢复。第一阶段为:2015年春节前完成受损民房修缮加固,同年9月底全面完全拆除重建;第二阶段为: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工程恢复重建任务。

  下一步,云南省发改委将根据项目的梳理汇总情况进行优化完善,并配合国家调研工作,加强政策资金的跟踪落实,加大力度推荐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编辑: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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