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新疆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60.36万户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经多次征求意见和评审论证,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规划》明确了2014—2020年全区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60.36万户,总投资约1475.88亿元的工作目标。
《规划》指出,按照“自下而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需申报”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建设计划,优先改造住房条件困难、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同时,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要按照群众的意愿确立改造项目、编制改造方案、制定补偿标准等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征求、吸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
《规划》强调,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要以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尊重群众意愿,依法征收补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得到实惠。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做好安置补偿工作。
《规划》还要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要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在改善棚户区(危旧房)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卫生环境脏乱差的区域、社会管理的死角进行有效清理,提高政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在改造方式上要采取原址重建、异地安置等形式,将不同民族群众在同一小区内混合安置,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鼓励各族群众相互混居、杂居。
编辑:周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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