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倒逼企业节能减排 三类企业将实施差别水价

南方都市报 · 2014-07-03 09:29

  7月2日,广东中山市举行限制类、禁止类和高污染企业用水差别水价听证会,对于上述三类企业,拟定了两个加价方案,在现行分类水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15%或者20%,对上述三类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现场20位包括企业代表大多对于实施差别水价持赞同态度。另有多位听证代表建议提出第三个加价方案。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市发改部门表示会后将进行研究、落实,定价方案计划8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审定,拟于10月1日起施行。

  调价旨在促产业结构调整

  “目的不是调整水价,目的是配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山市发改局副局长梁洪正如此说。据悉,实施差别水价的目标是抑制高耗能企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限制类、禁止类企业和高污染企业进行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改造,倒逼企业节能减排,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行业竞争能力等。

  中山市经信局的听证代表认为,虽然中山目前初步建立了工业化城市,但中山不少企业仍是资源依赖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样的产业结构使得中山的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中山如何进行产业机构调整,差别水价就是其中一个手段。

  代表对涨价幅度态度不一

  据了解,拟定的两个具体加价方案均是涨价,区别是涨价的幅度不一样。其中一个是在现行分类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20%;另一个是考虑到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在省规定加价幅度10%-20%范围内取中间值15%。

  由于中山市各镇区水价存在差异,因此,若实施方案一,加价额为每立方米0 .3元至0 .45元不等。若实施方案二,加价额为每立方米0 .23元至0 .34元。其中,沙溪镇加价最大,分别达到0 .45元和0 .34元。

  昨日参加听证会的20名代表,对实施差别水价大多持赞同态度。大多政府部门的代表和部分企业代表支持加价20%。“既然是倒逼企业走技术改造路子,为了体现惩罚性,赞成提价20%。”另外,部分代表特别是企业代表也提出应增加两个方案外的价格调整方案。

  “我支持对所有红牌企业(环保严管企业)加价20 %,黄牌企业适当加价,10 %或者15%。”市环保部门的听证代表邓耀杰认为,黄牌、红牌企业都属于市控及以上的企业,说明对中山的污染影响更大。中山市有市级或市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约270家,其中2013年度被评为红牌的企业达27家,约占10%。

  皆利士多层线路版(中山)有限公司听证代表认为:“每个企业的管理不一样,应该根据环保部门的信用评级设定不同的加价幅度,从10%-20%之间有一个范围可以选择。”另外,伊泰莲娜首饰精品(中山)有限公司的听证代表建议增加第三个方案,加价10%。

  漂染、电镀等产业或受影响

  据悉,限制类、禁止类企业包括了造纸、电镀、涂料、油墨、印染、洗水等产业,其中有些产业属于个别专业镇的支柱产业之一。市发改局选取了部分企业测算实施差价水价方案一或方案二后增加企业用水费用情况。包括属禁止类5家电镀企业,属限制类18家漂染企业,高污染企业23家。根据测算结果,若实施方案一,对禁止类、限制类和高污染类企业用水费用每月约增加1012.25元、4748.20元和5526 .64元,测算的23间高污染企业用水情况分析,每月水费增加过万元的有3家,占13%;增加1000到5800元的14家,占61%;低于1000元的6家,占26%。若实施方案二,三类企业每月约增加753.30元、3533.54元和4144.98元。测算的23家高污染企业,每月水费增加过万的企业3家;增加1000至4400元的14家,占61%,低于1000元的6家,占26%。

  据悉,昨日参加听证会的企业代表来自洗水印染和线路板的企业占多数。

  差别水价收入或用于管网改造

  根据方案,差别水价的收入,由供水企业主要用于供水工程建设、管网改造和水源保护等开支。

  不过,听证会上,有代表认为,差别水价收入应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这才能体现政府的财政调控功能。市经信局的代表则认为应参照宁波的做法,除了用于上述方面外,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节水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另有企业代表认为,这部分收入应用于企业转型升级的补贴,特别是奖励拿到环保信息管理评价“绿牌”的企业。

  市发改局表示,会后将综合考虑中山市的实际情况来完善方案。市发改局作出定价决定后,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据悉,《中山市限制类、禁止类和高污染企业用水差别水价方案》8月底前由市发改局提交市政府审定,拟于10月1日起施行。

编辑:王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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