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材行业绿标不搞终身制

中国建设报 陈小列 · 2014-07-03 09:26

  如果一家企业在获得建材绿标期间出现了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主管部门将责令绿色建材评价机构撤销其绿色标识,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硬杠杠”。这就意味着,我国建材行业对绿标不搞终身制。

  此次《办法》规定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共分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范围内,负责三星级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负责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建材绿标的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伪造或假冒。

  按照《办法》规定,申请建材绿标的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条件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鉴于当前绿色建材市场极不规范,一些厂家经常打着“绿色”、“环保”、“生态”、“节能”等五花八门的概念忽悠公众,《办法》规定,今后凡商家自行出示的“绿色建材标识或证书”均属无效,消费者和市场可不予认同。此前,有些建材产品只具备绿色建材的某一方面性能和指标,就称自己为“绿色建材”。

  据了解,首批被授予绿标的建材产品将含节能玻璃、陶瓷薄砖、地板建材、高性能混凝土、绿色化学建材、绿色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节水洁具、部品部件、砂浆混凝土等几大类产品。两部委还将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凡申请绿标的建材产品,必须符合绿色建材的技术要求并在绿色建筑的工程中有实际应用。此前,两部委对绿色建材的应用比重、绿色建材产值占整个建材工业产值的比重、单位增加值的能耗、碳氧化物的排放总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对绿标进行严格的界定,基本上可杜绝“伪绿色”的商业炒作,有利于货真价实的绿色建材在市面上推广应用。

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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