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好

2014/06/27 11:27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4〕30号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通知》目的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4〕30号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目的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

  工信部部长苗圩在详解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时概括为“收费清单要晒 权力之手要管”。苗部长说,“这是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狠下功夫,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减少行政审批和涉企收费项目,真正从根源上减轻企业负担。”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企业不惧公平竞争,在自主经营中依法纳税也是应尽的义务。可在现实中,企业总会担心有乱伸过来的手,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由于这只手利用行政权力或行政资源,企业对此往往(也只能)采取“忍”,不怕官,只怕管,得罪不起。尤其是对企业所在地的“父母”伸手,更是不敢有所言。“父母”的一句带有“你在我这块宝地上,我们辛苦养活你们,要你拿出一点不该吗!”意思的话,可以让企业“噎”上好一阵子。

  《通知》明确,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苗部长在回答“相比过去,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到底‘严’在哪儿?”时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设立的依据更加严格,必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不能作为涉企收费基金设立依据。这就给地方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向企业乱收费设定了红线,关上了地方以“红头文件”收费就合法合理的大门。苗部长还从时间上要求,年底前,全国及各省区市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都要对外公布,并形成常态化的公示机制。

  《通知》要求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通知》明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

  《通知》明确,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由于历史沿革,一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前身是行政机构,与行政资源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曾在2008年下发《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下列四类问题。一是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的,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二是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三是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违法出具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认定报告,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是社会中介机构在依法或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以及举办资格考试等,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依据委托、授权的行政职能,或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以及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的。《通知》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划定了红线很有必要,这一环节也必须设防。据工信部的调研显示,近年来企业负担形式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相对减少,但与行政职能挂钩的各种中介服务收费却层出不穷。对此,苗部长指出“切开行政审批与中介服务收费的联系,实现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确是从根源上减轻企业负担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工作。

  《通知》提出,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要求,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可以相信,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也会像大气经治理一样,越来越“干净”。企业一定会为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叫好!

编辑: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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