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路线图”出台
6月24日从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国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18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拟定了的“路线图”。《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企业。
《意见》提出,用五年时间,使江西省80%左右的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力争形成3至4家具有国际竞争力、营业收入过千亿的大型集团,4至5家符合市场规则、有效运营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10至12家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带动力、营业收入过百亿的龙头企业,实现省属国有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双超“万亿”。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调整优化国资结构布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3项具体改革内容,包括: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改制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企的重要组织形态;创造公平环境,降低进入门槛,鼓励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等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经过5年左右努力,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
国有经济布局将产生重大变化。《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领域和要素市场建设等五大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到2018年达到80%。
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战略重组是一大亮点。江西省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强强联合、并购重组,打造一批千亿企业,兼并重组壮大一批百亿企业。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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