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管局:3批次煤炭产品、1批次车用柴油产品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 · 2019-11-26 10:22

  11月25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甘肃省2019年第2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据通报,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煤炭(商品煤、民用型煤、民用散煤)、车用汽油及车用柴油共3种产品,区域覆盖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共抽查了 181家企业((同一企业中抽取2种产品企业数不再重复统计)的30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96批次,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8.7%。

  煤炭产品合格率为97%

  本次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76家企业的100批次煤炭产品。经检验,74家企业的97批次产品质量合格,2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7%。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 9家生产企业的1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2.3%;流通领域抽查了67家经销企业销售的8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7.7%。按照《2019年甘肃省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二批涉及环保产品)及相关标准,主要对挥发分、全硫、灰分、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发热量、冷压强度、落下强度、25mm孔径限下率等12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有3批次煤炭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全硫、氟含量、氯含量。硫、氟、氯是煤中有害元素,燃烧时硫、氟离子、氯离子释放出来形成有害物质,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并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车用汽油产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100家企业的100批次车用汽油产品。经检验,100家企业的100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10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流通领域抽查了97家加油站销售的9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按照《2019年甘肃省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二批涉及环保产品)及相关标准,主要对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水溶性酸及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铁含量、锰含量、密度(20℃)、等19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我省生产和销售的车用汽油质量比较稳定。

  车用柴油产品合格率为99%

  本次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100家企业的100批次车用柴油产品。经检验,99家企业的99批次产品质量合格,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9%。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流通领域抽查了97家加油站销售的9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9%。按照《2019年甘肃省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二批涉及环保产品)及相关标准,主要对硫含量、酸度、铜片腐蚀、水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运动黏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20℃)、10%蒸余物残炭、灰分等16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有1批次车用柴油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闪点(闭口),闪点(闭口)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在运输和车辆使用过程中一旦外溢,遇明火接触会立即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通报指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具体要求,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积极落实整改,依法进行后处理。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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