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面临僵局 金融机构不“感冒”
以碳交易为代表的市场手段产生的效果是引导一个低成本的减排模式。然而,市场对碳交易这一新兴手段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感兴趣,尤其是金融方面,真正参与其中的机构并不是很多。
碳交易市场试点将近一年来,业内对于这一新兴市场的各执一词。有人认为碳交易是在用市场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并且可以为中国经济转型带来持续的示范效应,有人则认为碳交易推进实则艰难,正在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会给企业带去沉重的负担,对前景不太看好。
那么,现在的碳交易市场到底如何?外界尤其是金融机构对这个新兴市场的态度如何?碳交易市场需要何种变革呢?
市场机制的巧用
“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进一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降低全社会节能减碳成本,同时促进制度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曾这样向媒体表示。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在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7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
以碳交易为代表的市场手段产生的效果是引导一个低成本的减排模式。比如多家企业共需要完成减排200万吨,市场手段调节不会要求每家企业减排一样的数量,而是让减排成本最低的那家企业完成最多的减排量,从而减少整个社会的减排成本,业内专家表示。
金融机构不“感冒”?
就目前情况而言,市场对碳交易这一新兴手段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感兴趣,尤其是金融方面,真正参与其中的机构并不是很多。
碳交易的机制优势不言而喻,根本在于企业减排活动不再是出自道德和法律约束,而是通过排放结余配额出售赋予减排活动经济意义。金融化可以将这一经济活动进一步深化。
金融化将发挥类似金融通融的功能维持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碳金融和资源价格的市场化机制能够促进技术的发展,碳金融还将有效防范市场交易风险……这么多的利好因素,却提不起金融机构的兴趣。在中商情报网产业研究院行业研究员王健看来,根本在于我国碳交易市场还处在蹒跚起步阶段,很多方面不尽完善。
目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处于试点阶段,虽已制定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交易规则等配套细则,但其具体实施还需不断落实;市场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空缺等反映出中国的碳市场还需逐渐完善。对于一个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市场,金融机构不免会对其不“感冒”。
碳排放市场政策敏感性高,目前稀缺性完全由政府设计,政府的政策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市场筹码集中度高、流动性差,一些市场的前十家企业拥有该市场碳排放总配额的60%~70%,有些企业为了未来的发展可能不会卖出当年冗余的配额,这些掌握巨额筹码的企业对市场而言不是积极参与者,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碳交易主管何毅这样分析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所存在的问题。
不仅如此,在金融机构眼里,碳交易市场的产品过于单一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而且目前只有现货市场。放眼国际市场,早在2011年,全球碳市场规模大约650亿美元,现货比例是2%,期货达到88%。
业内人士指出,金融机构的交易动力不足。从宏观的国家层面来看,碳交易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减排,而不是为了交易,以往的促进节能减排的环保措施会存在一定问题,这给了金融机构钻空子的机会,但是碳交易市场化后,很多方面都透明了,政策压缩了作假空间。
政策诉求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碳交易的发展缺乏一个良好的机制,目前的机制建设并不健全,举例来说,对于各个企业的碳排放份额应该怎么分配,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交易市场需要逐步完善,对于刚刚起步的中国来说,必然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尤其是碳排放指标的分配、碳盘查标准的建立。
“碳交易目前发展很不好,虽然碳交易的门槛本身很低,关键在于现在缺少一个大氛围,首先对碳排放要有一个更为严格的控制,而这种控制现在还没有。”林伯强指出。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张希良说,碳交易市场需要完善制度设计和安排,不断建立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法规和配额分配制度,以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监测、核证体系为支撑,以强化监管和规范交易为保障,形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市场规范”的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
张希良建议,一是政府应加强碳市场运行的跟踪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市场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相关配套管理细则,适时推进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地方立法;二是加大对企业节能减碳的支持。
“碳交易必须要有强制性”,林伯强补充强调,今后的碳交易发展,肯定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如果政府的强制力度不够,那么碳交易想要做成会很难。比如,给了企业一定的碳排放份额,但是企业依然选择不卖,这样的僵局造成交易困难。
从区域到全国的跨越
目前,在我国已经建立的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每个试点交易所都有自己的规则和标准。但是,没有统一市场的碳交易难免会出现问题。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气候与能源团队主管宋然平举了一个例子,一家水泥厂,放在广州,或者北京、深圳、武汉,因为适用的方法不一样,所以可能得出的结果也不一样。
比如,按照上海碳交易市场的规定,上海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发放,允许存储,不允许预借。湖北的碳市场规定,企业碳排放配额当年不交易就要清零。这两个试点之间的交易难以顺利进行。
张希良也说,目前每个开展碳交易的试点交易仅局限在本城市内部,因此作为市场主体的不同产业间、产业内不同企业间差异性小,容易造成企业间供需极不平衡,无法形成活跃交易的市场状态。
王健表示,未来的发展中须打破这种相对封闭的状态,建立中国碳市场制度体系,营造出更大的市场。
据孙翠华介绍,中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建设已经启动,计划3年左右时间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但建设这个市场,核心是分配的方法和标准,还有管理办法,报告制度的建立,交易规则的制定等等,但最重要是管理办法法律地位的问题。
在现有的7个试点中,有金融发达的上海,有工业发达的广东,有中西部的湖北、重庆,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说,由于政策和技术方面的诸多复杂问题,短期内不同省市之间很难实现互连,继续增加试点省市,只会形成更多独立分散的小市场,对建立全国性的碳市场意义不大,势必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王健认为,建立全国范围的碳交易市场,需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对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选择,需要使基础数据的收集方法、渠道等规范化,以增强企业对交易的信任度。
林伯强指出,在未来碳交易做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中国政府的态度。对于未来碳交易的发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要求减碳,必然伴随成本的增加,增加的成本需要有人来承担。尽管有买方和卖方,但最后还是整个社会来承担,社会人应该承担多少是极为复杂的事情,这是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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