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一企业生产劣质管桩被处罚
日前,江苏海安一家企业生产质量明显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管桩,被当地质监局查获。6月5日,海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予质监局对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
2013年8月,海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当地一家企业例行执法检查时,将其生产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抽样送检。因检测结果不合格,于今年1月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近31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更未履行义务。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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