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与京津冀及能源企业签散煤清洁化治理协议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日,国家能源局与北京、天津、河北及神华集团公司签订《散煤清洁化治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推进解决京津冀地区散煤清洁化燃烧问题。
《协议》提出,要坚持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替代并举、疏堵结合,通过落实优质煤源、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先进民用炉具、制定标准、加强监管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京津冀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优质低硫散煤、洁净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
国家能源局将牵头建立由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部门和京津冀两市一省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京津冀散煤治理协调小组,统筹指导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同时,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散煤治理效果的检查考核。
编辑:张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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