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受嘉奖
在宣传贯彻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法治湖南”创建活动中,湖南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深入贯彻《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 “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积极履行行政职能,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提升该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该市构建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三位一体”发散推散新格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被湖南省经信委授予“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在总结郴州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经验时,就如何做到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保障执法公平公正等问题,该市散办主任刘少峰对记者说,从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量化行政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等方面入手,基本保障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以《条例》为依据,制订完善执法制度。我办制订了《郴州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工作制度》、《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行政执法程序制度》、《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郴州市散装水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执法行为的管理制度,为散装水泥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是以《行政许可法》为准绳,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在散装水泥执法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程序规范合法。坚持亮证执法,表明身份。执行简易程序,对于工程建设中未经许可使用袋装水泥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开展整改复查。执行行政许可程序,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实现现场督促整改,避免以罚代管。建立依法回避制度,明确散办干部职工与被查单位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三是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制定了《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通过细化裁量权基准,促进了依法行政,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从办案人员到队长,从分管领导到行政一把手,建立了逐级审批制度,杜绝了行政许可的随意行为。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一是在执法文书中详细载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和决定裁量说明,并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等。二是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记录等材料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卷,执法材料规范齐全。
在谈到如何认真履行行政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时,刘少峰告诉记者,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特别注重执法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到合理合法、公正公开执法,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力。具体做法是:一是发挥政务中心窗口功能作用,及时准确掌握工程报建信息,报建项目必须在散办窗口签订使用散装水泥承诺书,由市散装水泥稽查队跟踪督查,确保使用散装水泥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施工现场执法和督查。散办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到在建工程现场执法和稽查,使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的“问题工程”整改到位,达到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目的。
刘少峰颇有心得地对记者说,全面落实行政责任,大力促进依法行政,这是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的关键所在。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表,制订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科室负责人分线分级负责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二是将散装水泥法律法规整理成册,确保行政执法依据充分,行政执法适用条款齐备,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刘少峰强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素养,是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的根本所在。一是建立并实行《郴州市散装水泥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 “六不准”:不准接受执法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执法对象宴请;不准参加执法对象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执法对象的营销活动;不准向执法对象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二是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制定了《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和《学习制度》,每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学习和案例分析会。
刘少峰信心满满地对记者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我们将2014年确定为“行政执法服务年”,以进一步提升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尤其是在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迈上法制化轨道,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法制化等方面,全方位建立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长效机制,为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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