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区域秋冬防污: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第一财经 · 2019-11-13 16:13

        截至12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三大重点区域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部出炉。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各地秋冬防既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又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特别是强调要精准治污,因地制宜实施“一市一策”“一厂一策”,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

  按照这一思路,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但相反,对“散乱污”企业将分类处置、动态管理,对于黑加油站点等将严厉打击。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大重点区域秋冬防均明确坚决反对“一刀切”。比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

  在各重点区域中,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起步相对较晚,任务也较重。汾渭平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环保监测数据显示,2018-2019年秋冬季,汾渭平原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42.9%,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

  针对汾渭平原煤污染问题突出的特点,12日公布的《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大力推动散煤治理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动焦化行业结构升级,加快煤炭、焦炭运输“公转铁”进程,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河北省在前期“散乱污”企业整治中淘汰下来的锅炉。

  在汾渭平原的攻坚方案中,对于“散乱污”企业,态度是“坚决治理”,但提出,各省统一“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各城市要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对于提升改造类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实施深度治理。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治。

  在《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重点是落实化工、钢铁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推进长三角互联互通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公转铁、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江海直达等多式联运项目。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将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各地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

  而对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非重点行业,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等,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日前召开的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被严肃问责。

  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秋冬防特别是推进清洁取暖,会不会影响群众取暖的问题,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始终坚持统筹协调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根据天然气签订合同量确定“煤改气”户数。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

  同时坚持突出重点、有取有舍,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取暖方式没有稳定供应前,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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