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垄断水泥、沙子欺行霸市被判刑
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内蒙古集宁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公开宣判了一起在小区内实施水泥、沙子垄断欺行霸市类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史某某等三人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受到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万元不等的刑罚。
2017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史某某等三人以威胁、设置障碍等软暴力手段,在集宁某小区销售装修用的沙子、水泥并强迫业主购买吊装业务,对业主从小区外购买沙子、水泥所雇佣的运沙车辆进行拦截、辱骂,并阻止业主雇佣吊装人员进行吊装、禁止使用电梯运送、强迫业主交纳质保金等手段,制造障碍迫使在该小区进行房屋装修的业主无法自主选择装修用的沙子、水泥和吊装,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从中非法获取利益,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据了解,被告人史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环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集宁区人民法院对此类涉民生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重点打击,严厉惩处,有力地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集宁区人民法院已审结的12件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对40名罪犯判处罚金及没收涉案财物共计131万元,已执行到位32.6万元及扣押车辆一部,查封房产两套以待进一步执行。
另据了解,集宁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定罪、准确量刑,坚决杜绝人为“降格”或“拔高”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绝不留“后遗症”。
将“打财断血”作为扫黑除恶重要目标,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违法所得、犯罪工具收缴的执行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对尚未执行到位的案件逐案制定方案,刑庭、立案庭与执行局全力配合,运用网络查控、线下查询、实地走访等多种手段,及时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杜绝其东山再起的可能。
集宁区人民法院在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同时,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截至目前,已向集宁区扫黑办移送线索114条。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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