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东北去产能领导小组秘书长建议: 错峰政策要从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近几年,通过推动冬季错峰和自律限产,泛东北地区在压减过剩产量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泛东北去产能领导小组秘书长于本良看来,在短期内无法彻底实现去产能的情况下,通过“冬季错峰+自律限产”来调节供需关系并主动压减过剩产量,为真正化解水泥过剩产能赢得了宝贵时间。
水泥错峰生产从2014年~2015年度开始实行,今年进入第6个年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水泥错峰生产成为有效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矛盾,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
由于泛东北地区目前仍旧面对着水泥熟料产能、产量严重过剩,以及采暖季大气污染治理的双重压力,于本良认为,在泛东北地区,错峰生产仍旧需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
豁免政策不利于错峰生产的全面落实
据于本良介绍,目前东北和内蒙古地区已经成为全国水泥行业最糟糕的区域:产能过剩最严重;行业亏损最严重;违规建设最严重。
在此背景下,错峰生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据了解,目前泛东北地区部分省份出现以超低排放指标豁免错峰生产的情况,以及部分企业的熟料生产线通过挂靠集中供暖和垃圾、危废协同处置来部分豁免错峰生产时间的现象。
“此时出现超低排放豁免政策,将不利于错峰产业政策的全面落实。”于本良告诉记者,“若此时政府监管不到位,更易引起企业争相效仿,不利于错峰产业政策的实施。”
因此,于本良认为,在坚定不移落实错峰生产政策的同时,政府的监管要到位。“目前当务之急是政府出台错峰生产的监管细则,全行业要继续推动政府层面尽快出台涉及环保、电力、财税等多部门联动的错峰生产监督执法细则。”
错峰生产政策亟待完善
除了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外,于本良认为,错峰生产政策也需要根据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加以完善。
一是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可换不可免”的政策。东北和内蒙古地区冬季处于京津冀上风向,水泥错峰生产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确保减排指标到位,需要在东北和内蒙古地区实行“错峰生产可换不可免”的错峰生产政策,即在冬季不能停窑的,可以进行产能置换,但对于错峰生产的减排义务不能豁免;置换期间生产的熟料归停窑企业所有,减排指标由停窑企业代为执行,其中包括执行危废处理、生活垃圾协同处置、电石渣处理和超低排放的生产线,要确保错峰生产减排指标到位。国家应该对各省区错峰生产减排指标进行总量核定和考核。
二是错峰生产时间与产能过剩程度挂钩。在泛东北地区,由各省区政府按照上年度产能过剩程度,确定下年错峰生产时间,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错峰生产在减排、减产上的调节作用。
三是对错峰生产实行委托管理。由政府委托水泥协会对错峰生产进行管理,按照全部熟料生产线核定减排指标,由政府和水泥协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最终由政府考核验收,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所有特殊情况,包括产能置换的审批和监督落实,均由水泥协会负责处理。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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