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危废产生量超百吨 全部纳入重点监管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擅自回收贩卖。近期,我市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显示,全市规范化抽查合格率为91.18%,其中张家港市、昆山市、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姑苏区为优秀。
本次督查抽查了68家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此次督查发现部分区域仍存在企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有待加快、“减存量控风险”推进缓慢等问题。本次督查,共发现存在贮存方面的问题109个,主要表现为企业未按照要求开展贮存自查整治,企业危废贮存场所建设不符合规范;未将废溶剂稳定化处理置于危废仓库贮存,未将易燃易爆物质稳定化处置置于危废仓库贮存,存在较大隐患。
通报要求,各地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将存在问题的企业名单、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等在企业中进行信息公开。对建议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核实后依法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守法承诺书,督促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主动公开危废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各地要按要求将危废产生量在100吨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今年重点监管源,并进行规范化考核;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能力建设。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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