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水泥4批次水泥氯离子、28天强度等不合格,疑被假冒
2019年10月14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流通领域水泥商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据通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流通领域水泥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共监督抽查10家经营部,抽取1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4批次样品不合格,本次水泥商品抽样合格率为63.6%。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76-201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重点检验了氯离子、烧失量、凝结时间、强度等7个项目。
4个批次不合格水泥基本情况:2批次矿渣硅酸盐水泥和2批次普通硅酸盐水泥;标称生产单位均为蒙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标识生产单位地址均为山东省蒙阴县蒙阴镇东城村;包装袋上标注商标均为蒙阴中联;不合格样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氯离子、烧失量、3天强度、28天强度等。经营者分别是泰山区五马顺鑫建材综合经营部,新泰市老陈水泥销售处,北集坡镇张家宝。
通报称,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泰安市局未收到经营者、生产者提出的书面的检验结论异议或者复检申请。后期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蒙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向执法部门书面出具了《蒙山中联牌水泥真伪鉴别通知书单》,认为现场水泥不是蒙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蒙山中联”品牌水泥。相关事实真相执法部门正在调查中。
通报指出,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和受市局指定或委托承担后处理工作的机构,要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后处理工作,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后处理工作档案,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局,特别是发现问题水泥的所在地县市区局,要在强化生产、流通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所属地监管职能,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检查频次,特别是对国省道周边、偏远乡镇、农村经销点等流通领域的水泥等重点商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处。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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