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以假充真的水泥,一商场被重罚
青岛市城阳区科隆亿装饰商场(简称“科隆亿装饰商场”)涉嫌销售以假充真的复合硅酸盐水泥,该商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据该规定,2019年8月1日,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司作出了没收110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水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科隆亿装饰商场成立于2003年4月23日,办公地址位于城阳区城子建材批发市场21-3号,主要提供批发、零售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办公用品、土产杂品、地板、白水泥、五金、装饰材料。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规定,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司作出了没收110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水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媒体联系到了科隆亿装饰商场,接线人员证实确有该处罚,并表示已经如期足额缴纳罚款。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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