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址选择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问题

2000-10-12 00:00
1 概况

     在建设程序中,厂址选择工作属于区域总体规划的范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大中型、重点工程的厂址选择研究,涉及许多因素。如建设类型和建设规模,国家或区域的工业布局和城市总体规划,资源条件和产品市场,可选择建设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洪涝、气象条件和地下矿藏、文物古迹、四至关系、环保要求、人流、物流要求和运输条件,水源电源条件,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等。通过对上述因素的技术条件、投资费用、经营费用、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客观、准确地分析对比,提出供决策者参考的推荐厂址方案。
        厂址选择工作分为初选厂址、厂址比较、方案推荐三个阶段性的工作。
       初选的厂址,必须具备:(1)厂址是可行的,并具有区域代表性,在所代表的区域内是最佳方案。(2)厂址的选择范围,应包括全部合理的可选择区域。(3)初选的厂址方案之间,应具有可比性。
     厂址比较是从初选出的厂址中,优选出2~3个方案,就厂址技术条件、投资费用、经营费用、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对比。

    方案推荐是在综合方案研究、对比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厂址推荐建议。
     在上述三个阶段性的研究中,工程地质勘察对估算土建基础处理费用影响很大,是影响厂址选择工作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主观认识上的问题,容易成为薄弱环节,而给建设项目的土建投资造成潜在的巨大浪费,或方案性决策失误。
      由于厂址工程地质条件的差异,所引起的建(构)筑物的基础处理费用差异,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可高达20%(大型工厂均在千万元以上)。其中,还未考虑因地质勘察问题而导致的设计返工、重选厂址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对建设周期的影响所增加的费用。而厂址选择阶段的工程地质勘探费用,一般情况下仅为05万元/ha~1万元/ha,不超过建筑工程费用
0.2%。因此,厂址选择中的工程地质因素,是决定土建投资的关键。在厂址方案选择的综合经济比较中,往往容易在以万元为单位计算其它基础设施投资的同时,忽视了工程地质因素产生的数以几十万元至上千万元的误差,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 问题与原因

   由于工程地质勘察深度方面的问题,导致投资费用和经营费用估算、以及厂址最佳方案判断的偏差较大,甚至导致误选有严重工程地质不良现象的厂址。这是厂址选择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之一。一般存在如下三种类型:(1) 不开展工程地质勘察方面的工作。其结果是无法进行厂址的稳定性、适宜性判断和土建基础投资估算比较。增加了厂址选择的盲目性。而在随后的初步设计阶段,大多不再涉及厂址选择工作,从而失去了选择最佳建(构)筑物基础条件的机会,增加了建(构)筑物的基础处理费用,甚至会留下重大工程地质隐患。
(2) 虽然开展了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但不能满足选址要求,这种情况,浪费了前期费用,其结果与(1)相同。(3)直接进行详细勘察。这也是不恰当的。第一,厂址选择阶段的地质勘察范围较大(一般应包括对比方案在内),并以区域地质条件选择为目的。而详细勘察的工作范围很小,以给基本确定了位置的建(构)筑物提供设计参数为目的。第二,厂址选择阶段的地质勘察,以收集分析已有资料或物探为主要手段;而详细勘察是以钻探为主要手段,费用高,工作周期也较长。第三,在厂址选择阶段开展地质勘察时,厂址和平面布置均是不确定的,还不具备提供详细勘察所需的资料深度。因此,盲目地进行大量钻探,必然导致勘察费用巨大浪费。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建设单位对此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够,不安排经费,致使工程地质方面的资料收集工作无法开展。
(2)误认为“详细勘察”能代替“可行性研究勘察”,可以“一步到位”。
(3)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未达到厂址选择要求,成果验收时把关不严。
(4)《规范》的发展和完善问题。80年代初期,我国的勘察体制基本上还是沿袭建国初期的前苏联模式,即工程地质勘察体制。其主要以地质学为理论基础,基本属于地质学科范畴。任务是查明建筑场地或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地质资料,一般只提出勘察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存在的地质问题。而不提或很少提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至于所提资料设计单位如何用或应用得是否合理,却很少了解和过问。

      西方工业发达国家,60年代就开始推行岩土工程体制。即以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岩石力学及地基基础工程学为理论基础,以解决和处理在建设中出现的所有与岩体和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是一门地质与工程紧密结合的新专业学科,属于土木工程范畴。其任务是按照不同勘察阶段的要求,除了正确反映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岩土体性状的影响外,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提出岩土工程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决策性具体建议,并提出基础、边坡等工程的设计准则和岩土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意见,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我国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是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J  21—77进行修订而成,并于1995年3月1日实施。在此以前,我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尚未标准化,没有统一的技术要求,因而使勘察工作无章可循,勘察质量难以保证。

3 措施

(1)提高认识。在厂址选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工程地质问题,及时做好宣传工作,使建设单位对此问题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下决心尽早开展勘察工作。同时以规范为基础,对勘察单位提出明确的深度、目的要求,使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能够正确理解,以达到预期效果。
 (2)严格勘察阶段。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明确规定勘察工作要分阶段(国际上西方国家岩土工程勘察极少分阶段)进行,具体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施工勘察不作为一个固定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又称选址勘察)为一个勘察阶段,其目的是要强调在可行性研究时勘察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一些大的工程更为重要。在本阶段,要求通过搜集、分析已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必要时,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少量的勘探工作,对拟选场址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满足确定厂址方案的要求。
(3)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工作是做好工程地质勘察的重要环节。国内各地质队伍的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相差很大,勘察成果的质量偏差较大。因此,首先应该把好地质勘察队伍的选择关,坚持勘察单位质量标准,同时,要高度重视勘察成果的验收工作,最大限地为厂址选择服务。
(4)提高研究手段。目前,利用计算机已经能够非常方便地依据勘察资料,展示区域地形、基础持力层、基岩面、以及总体规划布置和它们叠加的形态图形。通过图形能够更加直观地进行工程地质条件对比,更有利于厂址方案的研究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

4 结语

(1) 厂址选择阶段的工程地质工作,应掌握在可行性研究勘察深度。
(2) 工程地质条件是整个厂址选择工作中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在工程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就无最佳厂址方案可言。
(3在厂址选择阶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是不恰当的,甚至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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