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搅拌

日照生态环境局 · 2019-09-24 13:33

  根据国家和省预测分析结果,预计9月25日到10月3日日照市(日照市,下同)将经历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污染过程,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9月22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9月24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导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按照2019年最新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二)加强矿山、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应急管控。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

  (三)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渣土、砂石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低速货车停止运输。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行业参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四)港口码头停止易产生扬尘货种、化工品、轻质油装卸作业,港口集输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五)在常规作业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三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冰冻期内增加三次吸扫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9月22日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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