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赞投资者赞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
8月27日,广西自治区柳州市工信局官网刊登“关于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的公告”。公告称,项目以减量置换产能方式建设年产能120万吨熟料水泥生产线一条,淘汰置换产能135.2万吨。从公告可看出,项目实施减量置换,减量比例达到1.27。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项目属按照国发〔2013〕41号文件要求清理的未经国家核准且有必要继续建设的在建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9月2日认定(工信部联原函〔2015〕458号)。项目认定条件之一是项目须进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5年4月20日工信部下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当时《实施办法》规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需置换淘汰的产能数量按不低于建设项目产能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据此,万德七星水泥项目仅须实施产能等量置换即可。而该项目超出了当时政策要求,实施了减量置换。这一做法达到了当前正在执行工信部下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的要求。该《实施办法》规定,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
去年8月,工信部和发改委两部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通知》要求,强化监管,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明确提出,在新项目建成试生产前,督促有关企业按承诺及时关停、拆除和退出用于置换的产能并向社会公告,已经提前关停退出的也要向社会公告;督促公布并组织查验新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此次在万德七星水泥项目点火调试前,柳州市工信局在公告中告示了涉及淘汰置换的有关项目产能已全部于2013年前全部拆除退出,并已完成社会公告。告示了项目生产装置实际产能核实情况,经专家现场核查,最终认定,项目回转窑规格为Φ4.6x68m,熟料产能为120万吨/年。
对万德七星水泥项目自我加压,加大置换量做法赞一个。对柳州市工信局严格贯彻产能置换政策赞一个。据报道,项目也已于28日上午10:30点火,预祝项目投产顺利!
这也充分折射出了国家产能置换政策已深入人心,投资者严格执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贯彻认真得力。国家为了有效压减水泥熟料过剩产能,推动技术进步,加快联合重组,优化结构布局目的,制定了过剩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看来,这一目的完全能够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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