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注意!又一大批假商票、发票疯传,面额高达1亿元,碰到千万别收!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19-07-26 09:10

  记者24日从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获悉,佛山警方日前侦破一宗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抓获该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谢某府、谢某屿等6人,查获身份证100余张、税控盘16个、公章及半成品空白公章300多枚等作案工具及空白发票若干。

  经警方查实,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府(广东饶平籍)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社会闲散人员的身份证,再通过中介人员陈某明和陈某君(均为佛山人)办理营业执照,虚构企业法人,先后成立了17间空壳公司。

  空壳公司注册成功后,谢某府招揽来广东饶平老乡谢某屿,在谢某屿的出租屋内购置多台电脑、打印机以及激光雕刻机等作案工具,以收取开票手续费的形式大肆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物流渠道寄出。客户多为建筑行业企业,涉及水泥、砂石、陶瓷、陶瓷原料等多个建材领域。

  日前,佛山警方在深圳、佛山两地联动收网,一举打掉这个犯罪团伙。经初步统计,现已初步查明的涉案发票共计1070份,涉案金额10069万元,税额302万元,其他涉案发票还在进一步清点中。

  此外,日前中铁二局也曾发布公告,公告显示,近期票据市场上出现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银行,该商业承兑汇票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目前中铁二局已经确认,此批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开出来的全是假票,局总部已经报经侦。

  (假票名单,涉案金额超1亿元)

  例数近年来的假票事件

  1、“工行20亿电信诈骗案”曾经轰动一时。

  不法分子借用了焦作中旅银行保卫部总经理赵某的办公室,找人扮演了中旅银行的董事长,以此来骗过了工行的核查人员。所谓焦作中旅银行 的贴现是假的,真正拿出真金白银的是转贴现的恒丰银行。

  这也是历史上首次电子票据诈骗案,并且数额巨大。

  2、在2018年12月,辽宁省两家企业在某商行开立了一般户和网银一级电票业务。在开立账户及电票系统后,两家企业利用该农商行电票系统的漏洞,可自由填写所开电票的承兑人信息,而承兑人账户则是该企业本身账户,并将多个票据的承兑人填写为某某银行,从而造成是银票的假象。

  据悉,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16日来,两家企业一共开了114张其开户支行所在银行为承兑人的大额”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超过4亿!此类票开出后,部分票流入到市场,合计金额也高达8000多万!根据通报,该农商行已申请撤销出票,或请求票交所锁定冻结该类票的流转行为,截至目前大部分票已被成功处置。

  3、2018年11月,经公安人员调查发现,有人冒用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身份开设银行账户并使用该账户开具虚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相关虚假账户和汇票信息如下。

  ......

  小编支招,水泥承兑汇票遭拒付怎么办?

  什么是票据?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电子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常用的支付方式,随身携带先进的人越来越少。然而在商业往来中,还是会经常涉及票据问题,汇票、支票在合同履行中大量使用。利用票据进行大额度贴现,具有高效便捷的优点,但票据一旦遭到拒付,权利人应该怎么维权?

  未在有效期内承兑被拒付

  刘某于2016年4月份因经济业务取得了两张面额为10000元的承兑汇票,付款行为青岛西海岸新区某银行,后因个人原因遗失了票据。2019年刘某又重新找回票据,但票据已过有效期,银行拒绝付款,于是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某银行支付票面金额。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系因自身原因未及时主张权利,导致票据权利时效届满被拒付,根据《票据法》规定,刘某系合法持票人,还可以向银行主张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但因主张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刘某个人承担,后经法院调解,刘某向银行出具了相关申请材料,银行向刘某支付了票面款项。

  空头支票被退票

  安某于2019年3月因工资支付取得西海岸新区某公司开具的现金支票一张,收款人为安某,付款行为西海岸新区某银行。后安某在支票有效期内到银行取款,银行告知安某该公司银行账户空头,不能支付票面金额,于是安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票面款。

  法院审理认为,支票属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的票据,持票人在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无条件支付。安某取得支票系因某公司向其支付工资,系合法持票人,在付款期内,某公司空头无法支付,故某公司应当向安某足额支付票面款项。

  票面有瑕疵遭到银行拒付

  2014年7月青岛A公司出具的承兑汇票一张,金额5万元,收款人为安丘某公司,付款行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银行,后该票据经多次背书转让,最终被衡水某公司背书取得。衡水某公司在银行办理托收时,遭到青岛某银行拒付,称背书存在瑕疵。

  法院审理认为,该汇票背书连续,衡水某公司为最后被背书人即合法持票人,有权向青岛某银行主张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但其背书有瑕疵,应当按银行要求由瑕疵处背书人出具情况说明,再依判决书向银行主张权利。

  上述三起案件都是票据支付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情况,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救济?法官提醒您下面几点一定要注意。

  1、汇票、支票均具有时效性,持票人应在有效期内向银行提示付款;

  2、汇票、支票书应清晰、规范,拒绝模糊书写、涂改,背书应连续;

  3、出票人应保证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票据金额;

  4、票据被拒付,可因不同的拒付理由主张不同的权利:逾期支付或票面瑕疵,向银行主张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账户空头,向出票人主张票据付款请求权,或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主张追索权;

  5、发生票据纠纷,应及时向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假发票、假商票接连席卷而来,不管是什么原因,出了事损失责任都是由自己来承担,所以我们要确保自己的手中没有拿到假票!

  本来承兑汇票已经有诸多为人所诟病的地方,现在电子承兑更多坑了,真的让众多小微企业叫苦不迭!唯有擦亮双眼,谨防中招了!!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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