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拥有自净能力
以建材工业的主导产业水泥工业来说,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粉磨可以消纳大量的粉煤灰、炉渣、矿渣等其他工业生产的废弃物,一吨水泥可以消纳300公斤废渣。我国一年生产8亿多吨水泥,如果普遍采用废渣可以处理2亿多吨废渣和粉煤灰。同时,在烧制水泥过程中还可以焚烧垃圾。与专门处置垃圾的焚烧炉相比,水泥窑的温度可以高达到1700℃左右,并且焚烧的时间充足,这样就可以将通常焚烧垃圾过程中容易产生的二恶英等有毒有害气体完全分解。而且,在现代化水泥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我国为欧洲建设的现代化大型水泥生产线,生产线下的空气清洁度要求比长安街的空气质量还高。而在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实际上将由水泥制品重新吸收相当一部分,对此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晓。
而目前在我国,建材工业的自净能力因为没有得到充分认识,而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某些政策甚至抑制了建材工业的自净能力。尽管国家已经对采用废渣生产建筑材料的企业给予了减免增值税的优惠。但是,还应该规定所用的废渣包括粉煤灰等应该无偿使用。现在一些地方对建材工业使用电厂粉煤灰,每吨还要收取费用30元甚至更多,这就严重地限制了诸如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利废建材的推广使用,其结果是某些制造废弃物的企业在局部上得到了收益,而社会整体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由此而毁田烧砖屡禁不止。在日本,水泥厂处理一吨垃圾,政府要给予4万日元(约折合2800元人民币)的补贴,其他许多发达国家也都有类似的法规促进废弃物的利用。
另一方面,从建材工业内部来看,我国在产业政策、环保法规、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发挥建材工业自净能力的倡导鼓励和发挥拓展的力度还不够。尤其对一些能耗高、环境负担重、浪费资源的落后产品,应该更多地采取提高税负、加收资源费用、根据粉尘和有害气体排放标准收取环保费用等经济措施限其生产,使之渐行退出市场。
因此,建材工业具有明显的两面性。按照科学发展观指导建材工业的发展,采用循环经济的观念去建立产业链,不仅不会限制建材工业的发展,还将赋予建材工业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活力,新的作为。(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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