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11家企业负责人! 重拳打击水泥罐车交通违法行为

中国交通在线 · 2019-06-27 09:56

  为进一步规范水泥罐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6月25日上午,河南舞阳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在大队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舞阳县水泥罐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约谈会,召集辖区惠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1家涉及水泥罐车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约谈,开展面对面教育警示,督促及时处理交通违法,立即整改安全隐患。会议由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蔡云朝主持,大队中层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大队长饶朝阳通报了舞阳县水泥罐车当前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教导员刘晓东传达了大队《水泥罐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针对如何做好水泥罐车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大队长蔡云朝提出几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目前水泥罐车交通违法比较突出,形势严峻,各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严厉整治水泥罐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二是落实责任。办公室要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源头管理。重监办要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水泥罐车车辆底数等情况,并建立车辆和驾驶人台帐,责成运输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各个运输企业进行约谈,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拒不配合的企业,坚决严查严处。四是加强路面巡查整治。各中队要对辖区内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罐车、平板车排查摸底,建立详细的车辆和驾驶人台帐,加强重点区域、路段、点段、时段巡逻管控,做到逢车必查,对于驾驶报废水泥罐车、平板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争取在一周内有效消除我县道路上水泥罐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报废水泥罐车上路行驶。五是用足手段。对查扣的水泥罐车要尽快处理,对于一时无法查找到车辆驾驶人的,要利用一切手段查清驾驶人,严惩水泥罐车交通违法行为。

  最后,副大队长饶朝阳提出要求:一是重监办要深入每家运输企业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二是要建立详细管理台帐,存在报废车、未检验的企业,民警要及时向其下发整改通知书。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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