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
2004-11-17 00:00
2004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告知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22109500股(占总股份的53.09%)中的55582244股(占总股份的24.17%),因为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哈尔滨汇通支行贷款担保一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续冻期为2004年11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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