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源及电真空仪表用透明石英玻璃管
2007-04-05 11:3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光源及电真空仪表用的透明石英玻璃管的产品分类、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光源、电真空仪表用的透明石英玻璃管(以下简称石英玻璃管),其他工业用石英玻璃管也可参照本标准。 2引用标准 GB/T 3284石英玻璃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GB4121石英玻璃热变色性试验方法 GB5949透明石英玻璃气泡、气线检验方法 GB10701石英玻璃热稳定性检验方法 GB/T12442石英玻璃中羟基含量试验方法 3术语 3.1椭圆度:石英玻璃管同一横截面上最大、最小直径之差。 3.2偏壁度:石英玻璃管同一横截面上最大、最小壁厚之差。 3.3弯曲度:石英玻璃管在长度方向的平直程度。 3.4气线:石英玻璃管壁内或表面的线状棱形空穴。 3.5破皮气线:暴露在石英玻璃管内外表面的开口气线,其边缘锋利。 3.6麻点:石英玻璃管壁上的小斑点。它是粘附在管壁上的粒状杂质经清除后残留的痕迹。 3.7气线密度:每平方厘米中气线条数。 3.8色线:原料中的杂质熔化后在石英玻璃管上形成的有颜色的线条。 3.9沟棱:石英玻璃管表面在长度方向形成凹凸不平的沟槽和凸棱。 3.10脏物:粘污在石英玻璃管表面上可去除的外来物。 3.11晶纹:石英玻璃管上有明显可见的各种微小的炸裂纹。 3.12划伤:石英玻璃管表面细长磨伤。 3.13刻痕:表面积相对较大的刻蚀线、带或面。 3.14包裹物:肉眼观察到包在管壁内的外来物。 3.15杂质:石英玻璃组成中二氧化硅(SiO2)以外的组分。 3.16崩落:石英玻璃表面呈贝壳状的破损。 3.17析晶:石英玻璃在特定温度下析出晶体,造成失透。 4产品分类 4.1分类按工艺分以下5类: a.电加热连熔石英玻璃管(简称连熔管); b.真空加压法石英玻璃管(简称加压管); c.气炼电烙二步法石英玻璃管(简称气炼二步法管); d.电熔二步法石英玻璃管(简称电熔二步法管); e.真空常压法石英玻璃管(简称常压管)。 4.2规格规格尺寸见表1。表1外径壁厚 3 ̄60 0.5 ̄3.0注:长度及其他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4.3等级:石英玻璃管按尺寸偏差、外观、杂质和羟基含量分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3个等级。 5技术要求 5.1尺寸偏差 5.1.1石英玻璃管的外径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2石英玻璃管的壁厚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2外径外径偏差,% mm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Φ5(排气管)±2.5±6.0±8.0 5≤Φ13±2.0±3.0 13≤Φ30±2.5±1.5±5.0 30≤Φ≤60±3.0表3壁厚壁厚偏差,% mm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0.5 ̄1.0±10±18±24 1.1 ̄1.5±8±14±18 1.6 ̄2.0 2.1 ̄2.5±10±12±15 2.6 ̄3.0 5.1.3椭圆度:不得超过外径偏差的绝对值。 5.1.4偏壁度:不得超过壁厚偏差的绝对值。 5.1.5弯曲度:不得超过管长的3汰。 5.1.6长度:偏差±1mm。 5.2外观指标各项外观指标均对每米石英玻璃管而言。 5.2.1石英玻璃管应清洁、断面整齐、非断面无色透明。 5.2.2石英玻璃管的气线长度和最大宽度指标应不大于表4的规定。表4外径气线长度气线最大宽度 6≤Φ13 0.25或1/3壁厚 13≤Φ25不限 0.4或1/3壁厚 25≤Φ28 0.5 28≤Φ40 0.75 40≤Φ50 300 1.0 50≤Φ60 5.2.3石英玻璃管的气线密度、外壁破皮气线和麻点等指标应不大于表5规定:表5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外观名称气线密度,条/cm[2] 1 10 60外壁破皮长≤3.0mm气线,条宽≤0.2mm不允许≤2Φ13mm 2 6麻点,个Φ≥13mm不允许 4 8晶纹、裂纹、内壁破皮线不允许沟棱手感不明显,Φ5mm的排气管上不允许 5.2.4表面脏物: a.内表面不允许有脏物; b.无明显指纹; c.在300mm长度内的脏点或小脏点聚集群最长不应超过2mm; d.明显切割粘污不允许; e.明显切割水印在300mm长度内不得超过一处。 5.2.5划伤:石英玻璃管上轴向划伤长度的总和不得超过管长的2倍,环形划伤长度总和不得超过石英玻璃管周长的2倍。 5.2.6刻痕:刻痕长不得超过12.5mm,在每300mm管长内,刻痕总长不得超过管周长。 5.2.7包裹物: 5.2.7.1壁内包裹物: a.色线的长度应小于25mm: b.直径应小于0.5mm: c.在300mm管长内,单个包裹物大于0.25mm的包裹物群不得超过2群,每群按3个或3个以上单个包裹物计算。 5.2.7.2暴露在内表面包裹物:不允许。 5.2.7.3暴露在外表面包裹物: a.暴露在外表面的色线不允许; b.直径应小于0.5mm; c.在300mm管长内,单个包裹物大于0.25mm的包裹物群不得超过1群,每群按3个或3个以上单个包裹物计算。 5.3理化性能指标 5.3.1杂质含量石英玻璃管5种杂质元素的总含量指标应不大于表6的规定:表6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Al、Ca、Mg、Ti、Fe 50 70 100总含量 5.3.2羟基含量石英玻璃管的羟基含量指标应不大于表7的规定。表7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OH[-]]含量 3 5 10 5.3.3热稳定性石英玻璃管在1100℃下保温15min,立即在20±5℃的自来水中急冷,不得出现裂纹、缺口和大于3mm的崩落。 5.3.4透过率石英玻璃管在500mm波长下的透过率不得低于90%。 5.3.5热变色性石英玻璃管在1000℃下保温2h,单位厚度的试样在290nm波长下热处理前、后的透过率变化平均值δT不得大于4%。 5.3.6抗析晶性石英玻璃管在1200℃下保温0.5h,单位厚度的试样在500nm波长下的透过率不得低于85%。? 6试验方法 6.1规格尺寸对石英玻璃管的规格尺寸,如外径、壁厚、偏壁度、椭圆度等的测量,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02mm的卡尺等量具进行检验。 6.1.1长度用分度值为1mm的直尺沿管长方向测量。 6.1.2外径与椭圆度测量石英玻璃管两端及中部的外径,测量点不少于3个,取最大与最小值,分别计算其外径偏差及椭圆度值。 6.1.3壁厚与偏壁测量石英玻璃管两端壁厚,每端测量点不少于2个,取最大与最小值,分别计算其壁厚偏差与偏壁度值。 6.1.4弯曲度将石英玻璃管放在平台上,使两端紧贴于平台平面,转动石英玻璃管。用塞尺测量石英玻璃管拱起部位与平面之间的最大间隙。 6.2外观指标在一般光线下,将石英玻璃管放在暗背景处用肉眼检验。各种气线及有外形轮廓的外观缺陷大小按GB5949的规定检验。 6.3性能指标 6.3.1杂质含量按GB/T3284的规定分析。 6.3.2羟基含量按GB/T12442的规定检验。 6.3.3热稳定性按GB10701的规定检验。取两组试祥,每组3个。每支石英玻璃管上只取一个试样。 6.3.4热变色性按GB4121的规定检验。 6.3.5透过率在每支石英玻璃上,沿轴向切开成半管,选无气线或破皮气线的部分切取长为40mm的片状为试样一个。共切取3个试样,用自来水洗净、擦干,测其壁厚等尺寸并做好记号,置于无水乙醇中浸泡约15min后,取出用脱脂棉或擦镜纸擦净,在检测过程中不得触模被测部位。将试样的圆弧凸面紧贴分光光度计的光孔狭缝,测定在波长500nm处的单位厚度的透过率值。3个试样最终结果取其算术平均值,精确到整数。 6.3.6抗析晶性试样的准备及测定结果均按6.3.5进行。试样放在有石英垫片的高温炉内,在1200℃下保温0.5h,取出冷却至室温测定其透过率。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热稳定性和热变色性。 7.1.2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出厂检验和杂质含量、羟基含量、透过率和抗析晶性。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型式检验; d.产品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质量抽检时。 7.2组批与抽样 7.2.1同种原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石英玻璃管,每50kg为一批,小于50kg则以一批计算。 7.2.2采取随机抽样。每批石英玻璃管任意抽取10支进行外观、尺寸偏差检验,从符合要求的10支中任意抽取6支进行性能检验。 7.3判定规则。 7.3.1外观指标、尺寸偏差的判定:对10支石英玻璃管检验后,如有一支不符合要求,则判其外观指标、尺寸偏差为合格;如有2支不符合要求,则判该产品外观指标、尺寸偏差为不合格。 7.3.2各项理化性能均达到指标要求,则判该批产品理化性能为合格。其中热稳定性两组 6个)试样中5个合格,判其产品该项性能为合格。 7.3.3外观、尺寸偏差及性能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每批产品出厂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写明主要性能指标及注意事项。 8.2每批管子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应写明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商标、产品规格和生产日期。 8.3包装箱上应贴有储运图示标志,如“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玻璃制品”、“防潮”等字样。写明产品名称、制造厂名、质量等级、产品规格、数量、重量、装箱日期。?8.4石英玻璃皆应先用包装纸或瓦楞纸包扎紧,必要时用塑料薄膜封装,放入木箱或纸箱内,管端部用泡沫塑料塞严。数支以上包装必须避免运输中的碰撞。产品包装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 8.5运输装、卸、运输要轻争轻放,不能乱摔、碰撞。 8.6贮存。石英玻璃管应贮存在无有害气体、干燥清洁的室内。按产品品种规格等级分类放置。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石英玻璃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石英玻璃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俊娥。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标准GB9658-88《光源及真空仪表用透明石英玻璃管》调整为本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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