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木箱包装
2007-04-05 11:3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木箱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平板玻璃木箱包装。 2引用标准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16普通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 4857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GB 4857.3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堆码试验方法 GB 4857.5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方法 GB 4871普通平板玻璃 GB 9174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614浮法玻璃 3包装技术要求 3.1包装准备 3.1. 1产品普通平板玻璃经检验应符合GB4871的规定,浮法玻璃经检验应符合GB 11614的规定,玻璃温度应降至近室温。 3.1. 2包装材料 3.1.2.1板材 3.1.2.1.1板材种类应采用红松、白松、马尾松、锻木、杉木及其他韧性较好板材,组合箱用质量较好的板材。 3.1.2.1.2板材厚度板材厚度应符合表1规定,板厚的允许公差为±2mm。表 1 mm分类花格箱组合箱装箱玻璃面积,m[2] 30 45 60 75 150构件箱底(盖) 15 18 18~21 30 30堵头 18 18 21 30 30堵头带 15~18 21 21~25 40 40帮带 5 15~18 15~18 - -帮板 15 15~18 15~18 - -底(盖)带 15 18~21 21~25 - -底垫 - - - 70 70底(盖)帮板 - - - 25 25堵头帮板 - - - 25 25 3.1.2.1.3构件缺陷允许范围构件上缺陷的允许范围按表2规定。表 2缺陷允许范围虫眼不影响构件的完整性和坚固性树皮宽度不超过构件的1/3,厚度不超构件的1/4腐朽单面存在,长度、宽度、厚度不超过构件的 1/4,腐朽部位仍有坚固性尺寸不限裂纹堵头、堵头带不允许,帮板不超过板长的1/3底盖、帮带上不超过板长的1/5木节 坚固性木节直径不超过构件宽的1/2,非坚固性木节直径不超过构件宽的1/5 3.1.2.1.4板材的绝对湿度不大于25%。 3.1.2.1.5板宽允许公差±5mm。 3.1.2.2衬垫物干燥的泡沫、海绵条、中硬或软质等不易划伤玻璃表面的材料及中性或弱酸性的纸。 3.1.2.3钢带钢带应符合GB 716的规定,宽度20mm,花格箱上用厚度为.0.20~0.50,组合箱上用厚度为0.55~1.55mm。 3.1.2.4钉子 3.1.2.4.1花格箱采用普通圆钉,用钉长度按表3规定。表 3项目堵头与帮板与帮带与帮帮板与堵堵头带与堵头与堵头帮带与箱底钉长,箱底(盖)箱底(盖)板连接处头连接处帮板端部带、箱底(盖) (盖)、箱底 mm连接处连接处连接处与箱底(盖) (盖)带连接规格带连接处处 2mm/ 30m[2] 50 50 45 50 50 45 45~50 2mm/ 45m[2] 65 50 45 50 50 45 45~50 2mm/ 60m[2] 65 65 50 50 65 50 50注:2mm/30m[2]中,2mm为玻璃厚,30mm[2]为装箱玻璃面积。 3.1.2.4.2组合箱采用75mm或90mm水泥钉。 3.1.3包装容器 3.1.3.1包装容器为木箱。木箱分花格箱和组合箱两种。花格箱构成见图1,组合箱构成见图2。 3.1.3.2木箱各部要求 3.1.3.2.1箱底、箱盖尽量用独板。花格箱如须拼扳时,拼板不得多于3块,拼板最窄不小于60mm,窄板放中间。 3.1.3.2.2堵头尽量用独板。花格箱如须拼板,拼板不得多于3块,拼板最窄不小于60mm。堵头拼扳匀底、盖拼板不许对缝,错缝不小于30mm。 3.1.3.2.3帮板用独板。花格箱中间帮板宽40-50mm,均匀分布,与箱底、盖相连接的帮板宽不小于 60mm。帮板间距为350-400mm。 3.1.3.2.4帮带宽60mm,数量1~4对。 3.1.3.2.5花格箱堵头带宽60mm,数量2~6个。 3.1。3.2.6底(盖)带数量、宽度与帮带相同。 3.1.3.2.7组合箱用底垫宽度100-120mm,数量2个。 3.1.3.3木箱内部尺寸木箱内部尺寸由玻璃尺寸加上空隙确定。空隙由衬垫物填充。花格箱内长度空隙不大于50mrn,宽度空隙不大于40mm,高度空隙不大于25mm。组合箱内高度不留空隙、长度空隙、宽度空隙与花格箱相同。 3.1.4木箱装钉 3.1. 4.1花格箱装钉 3.1.4.1.1每块堵头带用2只钉钉在堵头上,如遇拼板,依数合理加钉,每块堵头带两端各用1只钉钉在帮板的两端上。 3.1.4.1.2每块帮板两端各用2只钉钉在堵头上,中间帮板每端用1只钉钉在堵头上,与箱底(盖)相连接的帮板通过钢带钉在堵头上。 3.1.4.1.3箱底(盖)两端用钉量根据箱底(盖)宽度而定。箱底(盖)宽度不超过120mm时,堵头带上2只钉,堵头(钢带)上2只钉;箱底(盖)宽度121-150mm时,堵头带上3只钉,堵头(钢带)上2只钉;箱底(盖)宽度15l-200mm时,堵头带上3只钉,堵头(钢带)上3只钉;箱底(盖)宽度201-250mm时,堵头带上4只钉,锗头(钢带)上3只钉。箱底(盖)每侧与帮板连接处用钉量根据箱长而定。箱长1201~1500mm,5只钉;箱长1501~2000mm,6只钉;超过2000mm,7只钉。以上用钉量均指独板情况下,如遇拼板应合理加钉。 3.1.4.1.4帮带与底(盖)带连接处每端用1只钉钉在底(盖)带上,另用2只钉钉在底(盖)上,帮带与帮板连接处用1只钉。 3.1.4.1.5底(盖)带与箱底(盖)连接处用2只钉钉在箱底(盖)上,若箱底(盖)为多拼板时,应按板数合理加钉。 3.1.4.2组合箱装钉箱底、箱盖、堵头均为槽式,箱底、箱盖两端分别用1只钉钉在堵头带上。箱底、箱盖每侧与帮板用钉量根据箱长而定,箱长不足1500mm时,3只钉;1501-2000mm时,4只钉:2001-2500mm时,6只钉;2501-3000mm时,7只钉。堵头每侧与堵头帮板用钉量根据玻璃的宽度而定,玻璃宽1200~1500mm用3只钉;1501-2000mm用4只钉;2000mm以上用5只钉。 3.1.4.3各部用钉如遇木节,可沿木节边沿平移约20mm。 3.1.4.4钉钉方向应保持与板垂直,钉位分布均匀,将露出板外的钉尖部分弯进板内。 3.1.4.5木箱箱体为直角平行六面体,对角线差不得大于30mm。木箱的高度不能超过其长度。板带对齐,各部连接间隙小于3mm。 3.2产品包装 3,2.1木箱选用按包装玻璃的面积选用木箱。花格箱适于4mm以下厚度玻璃包装,以2mm厚玻璃计算可分为30,45,60m[2],最重应不超过0.32t。组合箱适于5mm以上厚度玻璃包装,以5mm厚玻璃计算可分为75,l50m[2],最重应不超过2t。 3.2.2花格箱包装在花格箱中,垫好衬垫物,装入玻璃。装入玻璃时注意保持玻璃的装入方向与箱长平行。玻璃的边部要整齐;需衬垫纸的玻璃应及时按规定铺放,衬垫物填充完毕后封盖,箱的四角用钢带加固打紧、钉实。 3.2.3组合箱包装在堵头上放适量的海绵条或其他缓冲性能较好的衬垫物。装入玻璃靠严,再扣上箱底和箱盖,当底(盖)帮板与堵头帮板快靠严时打钢带,钉带要打紧、打牢。 3.2.4包装标志木箱上应印有玻璃等级、厚度、尺寸、数量、装箱日期、生产厂名。按GB 191规定印上小心轻放、怕湿、由此吊起等图样。 4运输包装件可采用铁路、公路和水上运输,运输中应采取防止倾倒、滑动、雨淋等措施,运输中包装件不得平放或斜放。 5库存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有顶盖的仓库里。包装件堆码应整齐,不得平放或斜放。 6试验方法 6.1跌落试验 6.1.1试验条件 6.1.1.1试验应在与预处理相同的温、湿度条件下进行,如果达不到相同条件,则必须在试验样品离开预处理条件 5 min内试验。 6.1. 1.2冲击面为水平面,具有足够刚度,试验时不移动、不变形,其质量至少为被测包装件质量的50倍。在冲击面中心1m[2]内,任意两点的高度差不超过2mm;超过1m[2],两点高度差不超过5mm。 6.1.1.3跌落高度跌落高度按表4选用。表 4包装件质量,kg跌落高度,mm〉200 350 500~1000 300 1000~2000 250 6.1.2花格箱跌落试验步骤按GB 4857.5规定进行。 6.1.3组合箱试验步骤 6.1.3.1面跌落(见图3)用起重机或其他提升装置提起试验件的一条底棱,使其达到预定的高度,用支撑物支起,然后将支撑构件迅速拉出,使试验件自由落下,每个底面二次。 6.1.3.2棱跌落(见图4)将试验件端面的一条底棱垫起10-15cm,其他步骤与面跌落相同。每个底棱跌落二次。 6.1.3.3角跌落(见图5)将试验件底面相邻的两个角分别垫起10cm和25cm,再将与垫起高度为25cm的角相对的底角提起到预定高度后使其自由落下,每个底角跌落二次。 6.1.4检验结果评定试验后,木箱的微小破损不影响运输和贮存,内装玻璃无破损为合格。 6.2堆码试验 6.2.1试验条件同6.l.l.工和6.1.1.2。 6.2.2试验步骤按GB 4857.3进行。堆码负载投产品箱型特点,流通过程要求确定。在一般情况下,组合箱单层码放,花格箱可码放2~3层,根据码放高度确定包装件负载,经水路运输时应考虑码放3.5m和7m的高度要求,再确定其负载大校 6.2.3检验结果评定试验后,木箱的变形应不影响运输和贮存,内装玻璃无破损为合格。 6.3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可选择进行GB 4857中规定的其他试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项目为包装件的外观质量、跌落试验和堆码试验。 7.2分批和抽样 7.2.1外观检验按表5分批和随机抽样。 7.2.2每批中堆码试验和跌落试验各随机抽取3箱。7.3判定规则 7.3.1外观检验中,样本中有透钉的包装箱视为不合格。在一只包装箱上木箱各部尺寸、鼓钉、弯钉、多钉、少钉、钢带打紧情况等项目累计有4项不合格视为该包装箱不合格,样本中不合格箱总数超过表5规定的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不合格。 7.3.2在堆码试验或跌落试验中有任一箱不合格,则该批为不合格。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秦皇岛玻璃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世锋、谭景亚、夏文瑞、于家珍、刘焕章。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