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不要做虚假整改的“帮凶”
5月以来,生态环境部陆续发布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湖北、山西、四川、贵州、山东、安徽等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的新闻。督察发现,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仍不到位,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老百姓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深恶痛绝,这些行为等同于治理生态环境的假冒伪劣“产品”。迄今为止,还没见到水泥企业有这些毛病而被督察点名,说明水泥企业如督查到有问题的话,都认真进行了整改。想不到的是见到了为水泥生产服务的单位因弄虚作假而被点名。
为水泥生产服务的单位在市场中不断开拓,延伸服务范围,得到市场、其他行业认可和赞许。例如水泥生产线的余热发电节能改造向玻璃、冶金行业延伸、从事建材水泥原料地质勘查工作单位向工程地质勘查延伸。向其他行业延伸,同样要遵守行规,要讲诚信,不能胡来。
在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意见”新闻的同时,发布了“山东省淄博市企业假整改,政府真销号”新闻。新闻中提到,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数次举报山东辰龙集团非法填埋的数十万吨污泥依然如故,污染场地没有修复,持续威胁周边环境。
新闻指,山东辰龙集团位于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涉及化工、造纸等多个行业,该企业长期以来将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填埋在小寨村东南角废弃窑湾及周边农田。非法填埋污泥超过25万立方米,企业未采取任何有效整改措施,仅对填埋场表面覆土,一埋了之。桓台县政府失察失管、把关不严,虚报完成整改,致使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辰龙集团不仅未采取任何有效整改措施,仅对填埋场表面覆土,一埋了之。而且编造虚假材料、应付整改。
令人想不到的是,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应付整改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编制了虚假《评估报告》,而当地桓台县政府明知辰龙集团填埋场没有防渗措施,却依据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虚假《评估报告》,认可企业虚假整改措施,并层层上报销号。
在这起弄虚作假案例中,当地县政府以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认定了辰龙集团“整改”到位,并上报市政府销号。这种手法俗称飞天过海,找个源头造假单位,出具报告,随后经层层转来转去,难以追查,假的也成“真”了。当然,有可能源头单位经授意造假,成了虚假整改中“替罪羊”角色。但不管是自己所为,或收了钱替人“消灾”,或被授意造假,或“同流”商讨造假,出具虚假报告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责任人要被追责。单位有可能列入黑名单,取消有关(延伸)从业资格。做虚假整改的“帮凶”何苦又何必呢!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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