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的转型!绿色矿山变“金山银山”

中国财经报 · 2019-05-10 15:30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要顺利完成“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还要发挥好政策导向作用,构建起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速度,让绿色矿山变成“金山银山”。

  近日在京举行的“绿色矿业创新技术装备博览会”上,记者从展出的一幅幅照片看到,目前国内许多矿山采矿形成的渣山、缓坡表面几乎被青翠欲滴的绿色植被覆盖,眼前的矿山再也不是“脏乱差”的代名词。

  “这是内蒙古乌海矿山在生产过程中留下的废石堆。在这上面,我们人为地再铺上一层土,种上植被,便形成了人造草场。”内蒙古自治区蒙草矿山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闫志勇指着其中的一副照片介绍说,野生地榆、二色补血草、细叶百合、长青石竹……这些内蒙古草原生长的野生植物,给昔日光秃秃的矿山披上了“绿装”,为土地复垦创造了条件。

  乌海矿山生态修复,是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一个缩影。在同期举行的“2019中国绿色矿山建设高峰论坛”上,与会者认为,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要顺利完成“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还要发挥好政策导向作用,构建起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速度,让绿色矿山变成“金山银山”。

  政策发力 矿山变青山

  ■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6部委于2017年3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

  “绿色矿山可不是种树种草这么简单,其含义很广泛。”据中国矿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绿色矿山必须具备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土地复垦等9项基本条件。其中,要求矿区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要“边开采、边复垦”,对矿山压占、损毁而可复垦的土地应得到全面复垦利用;可恢复的土地要达到80%,对农田必须100%恢复。

  据了解,我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由来已久,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原国土资源部2010年与2011年分别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指导意见》《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我国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明显提速,共有4批、661家矿山企业被命名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这些试点单位分布在全国29个省份,涉及油气、煤炭、有色、冶金、黄金、化工、建材、非金属等行业。

  “绿色矿山经过这么多年的探索实践,实现了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进’的华丽转身。当前,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已进入至关重要的关键时期。”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主席孟繁志介绍说,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6部委于2017年3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树立千家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实施百个绿色勘察项目示范区,建设可复制推广的新机制、新制度。

  “我们国家非常重视资源保障和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武强告诉记者,去年组建完成的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矿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力推动矿业科学发展和新技术革命,通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措施,不断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努力转变资源的利用方式,着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实现资源开采方式的科学化、资源利用的高效化、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环保化,实现矿山环境的生态化。

  政策导向 青山化金山

  ■《实施意见》所明确的政策导向,就是要集中资金扶持绿色矿山或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真正让绿色矿山变成“金山银山”。

  “发挥好政策导向作用,就要从财税政策入手,大力扶持绿色矿山建设。”据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薛亚洲介绍,《实施意见》明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在安排地质矿产调查评价资金时,将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适当倾斜。地方在用好中央资金的同时,可统筹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资金,优先支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

  “除了财税政策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在环境恢复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张维宸告诉记者,作为绿色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绿色矿山建设不能没有资金支持。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条件是可持续的资金投入,绿色金融的功能正好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一个资金“接口”。绿色金融不仅是金融系统的主体行为,还是金融和矿山建设与社会、经济和生态关系的“平衡器”。

  “绿色金融应该是一种理念或是一种哲学思维。”张维宸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助力绿色矿山建设的统计制度与考核评价机制,将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成果指标、银行业务经营绿色化与机构建设绿色化的完成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信贷效果评估、银行年度综合评价、监管评级等监管考评体系。二是推动符合实际需求的绿色矿山建设的绿色金融政策与创新产品。三是加速推动绿色矿山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法律体系,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的矿山发展全过程入手,形成不同阶段、不同政策的闭环空间。四是加快完成金融机构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库。鉴于绿色矿山建设的投资风险,绿色金融助力绿色矿山建设需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需要筛选优质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项目库;绿色金融可以采取绿色矿山信贷、绿色矿山债券、绿色矿山保险、绿色矿山基金、绿色矿山信托等多种形式,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更多融资支持。

  “建设绿色矿山,以前是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现在变成一种内在要求。”与会者认为,《实施意见》所明确的政策导向,就是要集中资金扶持绿色矿山或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真正开创出一个“早建(绿色矿山)早有利、得大利,后建晚得利、得小利,不建不仅不得利,还要受罚”的绿色矿山建设新局面,真正让绿色矿山变成“金山银山”。

编辑:余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00: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