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廉江市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水泥,获赔7万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广东省湛江廉江市消委会成功调解一宗跨省水泥消费纠纷案。4月23日,消费者代表杨某三人向廉江市消委会送上一面“为民排忧解难,构建和谐社会”的牌匾,衷心感谢市消委会不辞劳苦、尽职尽责调解水泥纠纷,帮助挽回经济损失73500多元。
去年5月及6月初, 吉水镇塘村14户人家,两次在某经销商处购买了200吨由广西某水泥厂家生产的水泥,用于倒制新建房的楼面,但由于水泥凝结性能不好,致使建房不顺。随后,廉江市吉水镇塘村14户人家选出杨美永、杨美河、杨济坚三人就水泥问题去反映、协商、申诉、调解。
送来牌匾表谢意
当时,杨某三人及时将情况向水泥经销店和水泥厂反映。但楼面凝结性能差的原因难于定性,杨某三人经多次与经销商协商讨未果,迟迟不能解决,杨某三人遂向廉江市消委会投诉,要求讨回一个“公道”。接到投诉后,廉江市消委会高度重视,派出调查组就水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并封样了一批(水泥),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送检的水泥均不合格。拿到水泥不合格的检测结果后。调查组急召集杨某三人及厂方和经销商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法规,最终厂方和经销商同意补偿73500元给廉江市吉水镇塘村14户人家建房。杨某三人紧紧握着廉江消委会干部的手,连连道谢,由衷地说:“廉江市消委会干部急群众之所急,面对面,心贴心服务好群众,不愧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与此同时,针对生产和销售的不合格水泥,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大队已介入调查处理。
编辑: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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