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业盈利将受上浮电价拖累

2004/10/0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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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的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从10月1日起用电价格上浮,上浮幅度在每千瓦时0.02元―0.05元。

    这次电价上浮主要是由于煤价的提高引起的。我国的能源以煤炭为主,煤炭在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到70%。而我国的电力主要来自煤炭和水能资源的转化,火电在电力能源中又占到70%以上。由于经济发展过热,煤电油运的瓶颈制约严重,今年以来煤炭价格一直持续在高位运行。在煤炭市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今年7月份的市场煤价已比去年7月每吨上涨140元,大部分地区煤炭的到厂价介于300―500元/吨,低于300元以下的很少,华东部分地区煤炭到厂价600元/吨左右。刚刚忙完“迎峰度夏”,火电部门又开始继续储备煤炭以应对水电的枯竭期和北方地区的冬季供热,煤炭的紧张状况到明年都难以得到改观。

    从总体上说,电价上浮对水泥业会产生负面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减少水泥行业的利润。

    目前,水泥生产的全国平均吨耗电100千瓦时左右,按每千瓦时0.02元―0.05元的上浮幅度计算,每吨水泥相应提高用电成本2―5元。以7月份全国吨水泥利润17.05元计算,相对于减少吨水泥利润减少2―5元,下降幅度达11.73%―29.33%。以7月份全国水泥产量7762.74万吨为例,一月就将减少利润1.5―3.8亿元,仅第四季度将至少减少利润5―10亿元。

    其次,将对第四季度水泥价格的走势产生向上的推力。但是水泥价格的增幅要小于电价的上涨幅度。同时,电价的上涨,必然影响生产水泥的原材料的价格,甚至包括一线职工的人力成本,直接和间接价格的上涨,必然推动水泥价格的上涨,但是涨幅小于电价的涨幅。此外,12月份是水泥销售的淡季,受供求关系的影响,12月份水泥价格可能要下跌。(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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