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对水泥行业有更严要求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对于水泥行业在“十二五”期间的任务和应达到的指标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照这之前的有关文件,可以看出有的指标又有了更严的要求。《规划》提出“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水泥企业应从作为“主体”身份出现,按《规划》要求,不等、不靠,积极响应做出努力。......
2012年8月6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40号下发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涉及水泥行业内容不少,这从另一侧面说明了水泥行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之一。
《规划》对于水泥行业在“十二五”期间的任务和应达到的指标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照这之前的有关文件,可以看出有的指标又有了更严的要求。
在单位能耗指标上《规划》要求:2015年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为112千克标准煤/吨。而此前在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2007)对新建、扩建工厂生产线能耗设计指标中(可比)熟料综合能耗4000t/d及以上为≤118千克标准煤/吨、2000~4000t/d为≤123千克标准煤/吨。可见足下降了5~9%。
按《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要求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煤耗、综合电耗、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电耗、综合能耗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单位水泥能耗限额标准。”所以,对水泥企业则应根据《规划》要求相应修订能耗指标,按新指标相应修订各项保证措施和考核办法。此外,在《规划》中还明确“鼓励各地区制定更严格的能耗和排放标准”。因此,如果水泥企业地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则还应遵照地方标准要求,完善各项保证措施。
《规划》对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求从170万吨下降到150万吨,下降幅度为12%,对水泥氮氧化物排放量提出了具体指标,且下降幅度高于全国下降幅度2个百分点。而在《水泥工业“十二五”规划》中仅定性要求为“重点推进氮氧化物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明确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配套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或安装脱硫脱硝设施”。而不是在《水泥工业“十二五”规划》中仅要求“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对已建成的日产4000 吨及以上熟料生产线,应尽快实施烟气脱硝改造。”从“应尽快实施”提升为“配套实施”。
《规划》还要求“普及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到2015年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比例提高到70%以上。”而2010时,则为55%。此项要求由于对水泥企业会带来实质性的效益,预计只会提前实现。
《规划》指出: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将日益强化。从国内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更加突出,节能减排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规划》提出“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水泥企业应从作为“主体”身份出现,按《规划》要求,不等、不靠,积极响应做出努力。台泥集团董事长辜成允先生时常和员工念叨一句话--“环保是责任,不是成本”。这句话也应成为第一个水泥企业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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